【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呂斯達 報導:在未來的新型城鎮化過程中,農民如何從農村土地改革中獲得更多收益和社會保障?如何在保障農民權益的前提下,引入市場化因素來推動農村土地利用改革?全國人大代表、民盟漳州市委副主委陸鑾眉教授長期關注鄉村振興戰略問題。全國兩會期間,她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如何撬動農村土地市場,激活其土地價值功能,這是鄉村振興戰略的一個重大課題。
陸鑾眉教授告訴記者,土地是農村最大的財富,土地制度改革與農民生產生活、鄉村產業發展、鄉村治理等緊密相連,是推進鄉村振興的關鍵環節。土地制度作為農村最基本的制度,必須適應新的形勢變化進行改革和完善,這是新時代賦予的新使命。
因此,她建議加快農村土地改革法律層面的制度設計,修改《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物權法》等相關法律基礎上,完善配套法律法規政策,並適時出台相應的司法解釋,統一司法尺度,予以指導全國司法部門慎重審理宅基地及其房屋在「三權分置」改革中引發出來的各種訴訟。
探索宅基地自願有償使用或退出機制,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準佔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或徵稅;鼓勵進城居住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轉讓宅基地使用權,實現宅基地的財產權。
成立「鄉村振興戰略——土地流轉治理機構」,從財政上拿出部分資金來反哺農民在佔地蓋房的成本損失,儘可能達到農民心裏上的利益平衡,化解或減輕農民與政府的對抗情緒。
完善宅基地違法法律責任。考慮到中國農民的實際,按照實事求是的原則,增加人性化處罰措施。對符合規劃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責令其改正;對符合規劃但不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地上建築物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處置,既避免激化農村社會矛盾,又可以減少社會財富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