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何雯 報導:27日,湖南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解讀於2018年11月17日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湖南省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湖南省安委辦副主任、省應急管理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羅德龍,省應急管理廳副巡視員、新聞發言人龔偉兵,省應急管理廳協調處處長汪東出席新聞發佈會。
「地方各級黨政領導幹部是安全生產工作的『關鍵少數』,他們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強不強、責任清不清、落實嚴不嚴,直接影響一個地區、一個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否紮實有效。我省的《實施細則》緊緊抓住這個『關鍵少數』,將中央《規定》落實落細,進一步壓實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推動落實『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對促進我省安全生產領域的改革發展和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向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羅德龍說。
羅德龍介紹,《實施細則》最突出的特點是對各級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職責任務進行細化,提出量化具體的要求,確保可操作、能實施。
適用範圍更加全面。《實施細則》不僅適用於縣級以上各級黨委工作機關、政府工作部門及相關機構領導幹部,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幹部,各類開發區管理機構黨政領導幹部,而且還明確了縣級以上各級黨委和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要參照執行。
責任要求更加嚴格。在落實責任制的總體要求方面,適應安全生產新要求,把安全生產的工作目標確定為「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在黨政主要負責人的職責中,增加了「堅守安全生產底線,採取切實管用的安全監管措施,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職責內容更加具體。《實施細則》明確了5類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的不同職責,體現了「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的原則。在中央《規定》的基礎上,《實施細則》對職責內容分別進行了細化,進一步消除了模糊界限,明確了責任。
考核考察更加完善。要求黨政主要負責人每年提交安全生產工作述職報告;黨政領導幹部作為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候選人推薦人選,以及參與優秀公務員、勞動模範等綜合性評比時,要對其履行安全生產工作職責情況書面徵求負責安全生產監管的部門意見;對各級各部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或從事安全監管工作時間長、工作表現出色、貢獻突出的幹部,要求黨委組織部門給予重點關注。
獎懲實施更加嚴謹。《實施細則》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激勵機制,制定安全生產獎勵辦法,對考核優秀的人員給予表彰獎勵,進一步強化正向激勵;但對較大及以上事故指標超控,以及對上級黨委政府掛牌督辦整治不力的兩種情形要予以問責。同時還明確,對失職失責性質惡劣、後果嚴重的,不論是否已經調離轉崗、提拔或者退休,都應當嚴格追究其責任,強調了終身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