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網讯】记者 余安之 通讯员 司新宣 曾旺瑜 报道:2018年,深圳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积极性,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的信息资源优势,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排查纠纷共16626起;调解纠纷110492宗,成功率为97%。
推动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据悉,全市依法备案人民调解组织共1808个,以直接设立调委会、派驻工作室的方式全面覆盖包括派驻公安派出所、交警、法(庭)、医疗机构等7个领域;推动社会组织在金融消费、保险消费、电子商务、旅游消费、现代物流、知识产权等新兴行业或领域以及商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共25个。
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据悉,全市建立人民调解(员)协会7个,区级3个,街道级4个,发挥协会在行业内引领、协调、自律、服务等作用。截止目前,全市共有人民调解员7800多名,其中专职2100多名,市司法局已启动构建人民调解人才标准体系可行性研究,探索建立专业化、职业化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打造深圳特色人民调解品牌工作室
实践“枫桥经验”,结合深圳实际推动人民调解品牌建设,紧紧依靠群众、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建立“梁姨”“忠哥”“老戴”等10个以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占全省的25%,进一步提升调委会工作效能,提高调解员的责任意识,凸显人民调解组织的法治宣传、纠纷排查和纠纷化解职能。
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
全市共有5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分别被基层人民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组织或作为专业力量引进,参与法院诉前调解;各区司法行政部门协助基层法院建成法院诉前法律服务中心5个、配备诉调对接专职调解员140多名、搭建远程司法确认视频系统50套,人民调解组织随时与法院连通,在线上完成司法确认,截止目前共协助办理司法确认2170宗;全市共设立婚姻家事人民调解组织145个,2015年“婚调”工作启动以来共调解涉及婚姻家庭纠纷1787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