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網讯】记者 王娜 通讯员 卿婷 报道:“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区”,宝安区西乡街道用十年时间探索出一条人民调解西乡“说事评理”模式,实现基层矛盾就地解决。1月15日下午,宝安区人民调解西乡“说事评理”模式总结推广现场会在西乡街道召开,深圳市司法局局长蒋溪林,宝安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立德,宝安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柳丹等出席会议。
55年前,浙江枫桥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枫桥经验在我国历史进程中彰显了独特优势,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历久弥新,呈现出旺盛生命力。2018年11月12日,中央政法委召开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强调要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其实,对于“枫桥经验”的学习与探索在宝安区西乡街道已经坚持了十年,这就是人民调解西乡“说事评理”模式。这一模式创设于2009年,当时的西乡辖区面积10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13万,面临着人民调解量大面广,矛盾纠纷数量常年居高不下的问题,同时由于诉讼耗时长,很多人不愿意通过诉讼解决纠纷,而传统的人民调解模式也难以化解当事人“心结”。
经过长期摸索,西乡街道创造性的建立了一套人民调解的西乡工作模式,“说事评理”在争取当事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可以通过向市民评理室或人民调解委员会递交申请,评理室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当事双方从评理员数据库中选择评理员组成评理团,共同委托或随机抽取一名指定的首席评理员,当事双方“说事”,评理团“评理”,首席评理员则根据事实、法律规定及评理结果,制定出纠纷解决方案,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模式在继承传统人民调解和乡贤治理的基础上开创出“由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首席评理员主调,纠纷双方辩论,评理团成员评理”的新型人民调解工作模式。2009年以来,西乡街道通过“说事评理”调解矛盾纠纷487宗,成功调解460宗,调解成功率为94%;意外死亡纠纷没有发生一起起诉、民转刑、群体性事件。仅2018年全年就受理矛盾纠纷81宗,成功调解77宗,调解成功率为95%,真正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稳压器”、化解矛盾纠纷的“减压阀”、构建和谐干群关系的“连心桥”。打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人民调解宝安样板,实现居民“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难事不出区”。
会上印发了《关于推广人民调解西乡“说事评理”模式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指出,“说事评理”制度是在吸取“枫桥经验”,继承传统人民调解和乡贤治理的基础上开创出来的一种新型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意见稿》要求,大力总结推广西乡“说事评理”工作模式,今年上半年,各街道完成“说事评理”机制建设,此后逐步推广到有条件的社区和矛盾纠纷多发行业、部门。鼓励基层创新调解方式,推进形成自治、法治、德治融合。通过推行“说事评理”模式,力争实现我区矛盾纠纷和非法上访案件明显下降,社会和谐度、融合度、共生度显著提升。
该《意见稿》还鼓励专家学者、律师、专业技术人员、社会工作者、网格管理员、贤达人士、“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五员”(网格长、“两代表一委员”、处级干部)兼职担任调解员或担任小区业委会顾问,参与纠纷解决,把纠纷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
蒋溪林指出,宝安区是人口高密度地区,矛盾多发,在人口高流动性的陌生人社会,矛盾难以通过传统熟人社会的内在机制得到缓解。“说事评理”融入了司法中陪审团的元素、仲裁的规则和调解方式,实现了“情、理、法”的协调。大力推进“说事评理”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有助于为宝安打造一流营商法治环境,同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格局,使居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柳丹指出,近三年来,宝安区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6365件,涉及人数达9.6万余人,涉案金额达10.7亿元,调解成功35505宗,挽回经济损失超10.4亿元,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获司法部等部门表彰,也深受基层社区组织和居民百姓欢迎,是一项名副其实的民心工程。宝安区将精准发力,改革创新,加快形成“枫桥经验”宝安人民调解特色模式,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动调解人员、资源、服务下沉,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联动机制,形成宝安大调解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