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曉蕾 王靜抒 報導:深圳市委市政府日前出臺了《關于勇當海洋強國尖兵 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決定》。記者從昨日(28日)新聞通氣會上獲悉,與該《決定》配套的《實施方案》梳理出涉及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各方面共計65項重點項目,作為近期開展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的重要工作抓手,力爭在統籌城市海陸格局、拓展藍色經濟空間、加快生態文明建設、豐富城市濱海風貌和人文內涵,提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等方面先行先試,提供深圳經驗。
作為內地首個發布“加快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決定”的城市,該《決定》為深圳未來30年海洋發展指明方向。在借鑒國際知名海洋城市發展經驗基礎上,深圳立足自身實際,將海洋置于城市發展戰略的核心位置,科學規劃出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三個階段性目標:到2020年,海洋經濟實現高質量增長,科技創新能力顯著提升,生態環境穩步改善,海洋綜合管理水平內地領先,海洋國際競爭力明顯增強,為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建設奠定堅實基礎。到2035年,重點提升在亞太地區海洋領域的影響力,基本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到本世紀中葉,最終實現海洋發展達到全球一流水平,全面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為彰顯海洋綜合實力和全球影響力的先鋒。
打造國際領先的海洋產業集聚區
據悉,深圳將綜合考慮國際海洋經濟產業發展趨勢和城市基礎與特色,利用區位優勢、經濟基礎、市場環境、創新創業氛圍等諸多有利條件,通過產業空間規劃布局、專項資金配套和先行先試政策創新等多方面推動海洋產業集聚發展海洋工程裝備、海洋電子信息、海洋生物醫藥、海洋新能源等產業發展,促進海洋金融要素集聚,在海洋經濟領域成為全球性或區域性的引領者。
深圳的海洋產業具有一定發展基礎,海洋高端裝備、海洋電子信息、海洋生物醫藥等新興產業發展態勢良好,海洋交通運輸業、濱海旅游業、海洋油氣業等三大傳統產業優勢突出,集聚了中集、招商、鹽田港等一批涉海龍頭企業;作為內地新興的高新技術產業中心和科技創新中心,擁有規模龐大的高新技術產業體系;作為內地主要的金融中心之一,金融業總資產規模和機構密度位居第三,為海洋經濟發展提供強大的資本支撐;在空間規劃布局方面,將重點建設“大空港海洋新城——前海”西部海洋科技走廊,探索建設國家南方海洋科學城,打造東、西部兩大海洋科技創新引擎,促進海洋產業集聚,大力發展本土海洋企業、吸引知名海洋企業總部落戶、鼓勵尚未涉海的企業向海延伸、扶持中小微海洋企業發展等。
打造海洋人才新高地
從科技前端研究,到后端成果轉化,通過發展海洋教育研究機構、集聚海洋領域專業人才、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規劃建設海洋科技創新高地等,將大力提升深圳海洋科技在全球的地位。因此,要大力發展海洋高等教育,創辦國際化綜合性海洋高等院校,推動國際知名海洋大學與深圳合作辦學。
此外,深圳還將制定海洋領域人才專項政策,完善高層次人才和緊缺人才關于海洋相關領域人才的認定標準,將符合條件的海洋領域人才納入人才住房保障范圍,在子女教育醫療等方面提供全面保障。到2020年,預計引進3-5支院士和高層次人才團隊,成立1—2所海洋領域研究所,讓深圳成為海洋領域專業人才的“聚寶盆”。
提升海洋綜合管理能力
關于海洋污染、生態退化等問題,深圳將完善污染治理機制,嚴格生態紅線管控,到2020年,深圳自然岸線保有率不低于40%,海洋生態紅線區覆蓋率不低于25%。與此同時,深圳將運用海洋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重點從完善海洋規劃體系、健全海域管理體制機制、加強海洋基礎能力建設三方面提升海洋法制化、精細化管理水平,以地方實踐為探索,推動建立具有中國特色的海洋綜合管理體制機制。此外,還將制訂針對性政策措施,逐步提升參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積極參與國際海洋領域的法律、規制、行業標準的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