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王靜抒 報導:2018年12月18日,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深圳公積金中心)微信公眾號關注人數突破371萬、支付寶公積金賬戶綁定人數突破469萬,線上業務辦理量在總業務量中占比突破80%。自2010年12月住房公積金制度在深圳全面實施以來,深圳公積金中心秉持“助圓安居夢,惠澤千萬家”的使命,在深圳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的科學決策、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的指導下奮起爭先,緊緊圍繞支持職工解決自住住房問題,在制度設計和服務方式上進行了一系列改革創新,引領全國同行,既拼“深圳速度”,又講“深圳質量”,讓住房公積金制度惠及上千萬繳存職工,并支持19.55萬戶家庭在深圓夢安居。
為讓廣大繳存職工普遍受惠,深圳公積金制度在實施之初就覆蓋至戶籍職工和非戶籍職工。2017年,制度覆蓋范圍進一步擴大,在新出臺的公積金繳存規定中,增加港澳臺和外籍人士自愿繳存公積金的內容,并明確了港澳居民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外籍人士持有護照等身份證明文件即可和深圳職工一樣,在深圳繳存、提取公積金和使用公積金貸款,讓更多職工享有住房公積金權益。
在保障職工基本住房消費的理念下,深圳構建了覆蓋所有繳存職工、滿足不同住房消費需求的提取機制,實現了公積金“人人可提”:無房職工每月可提取公積金月繳存額的65%用于租房,這樣既可以支持職工提升租房支付能力,又能幫助職工長期積累住房儲金;已購房職工可以申請購房提取或還貸提取,充分利用公積金提升基本住房消費能力;未辦理租房提取、還貸提取等其他提取業務的職工還可每月申請提取40%的月繳存額用于其他住房消費,包括支付物業費、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等住房消費情形。另外,深圳針對因辭職離深、出國定居、失業退休等銷戶職工以及患大病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職工還設置了不用于住房消費的提取情形,最大程度的保障所有繳存職工享受到公積金政策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