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官网 > 广东 > 地市简讯

粵消費民事公益訴訟再獲進展

2018-10-19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訊】記者李苑立報導: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18日對外通報,由該委員會提起的“假鹽系列公益訴訟案”最後一案在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日前獲宣判,法院支持省消委會的訴求,判令彭某勝等7名被告支付賠償金共1146463.3元人民幣、在省級以上媒體公開道歉。

 
  據悉,這是廣東省消委會在全國率先探索賠償性消費公益訴訟以來,獲得的第四宗勝訴案例,由於判賠金額超過百萬,該案同時成為賠償金額最高的消費公益訴訟案例。
 
  10月15日,廣東省消委會再次對食品犯罪重拳出擊,首次以仍在實際經營的市場主體--深圳市七十九號漁船餐飲服務有限公司作為被告,對其購銷有毒有害海鮮產品的違法行為,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消費民事公益訴訟,提出判令被告在媒體頭版刊登不少於十次的公開道歉聲明、承擔195900元懲罰性賠償金等訴求。此案由深圳市人民檢察院作為支援起訴單位,廣東省消委會公益訴訟律師團成員、廣東金輪律師事務所律師進行無償代理。目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關於損害賠償金額,該委表示根據刑事卷宗中查獲的被告採購報表及台賬記錄及刑事訊問筆錄,計算出被告所銷售的有毒有害海鮮產品合計銷售價款達19590元,按賠償十倍即195900元提出損害賠償金額,該賠償金由法院代管,用於賠償主張權利的受害消費者,若在規定期限內無消費者主張權利,則上繳國庫。
[责任编辑:实习生 ]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