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15日上午,2018森林城市建設座談會在廣東省深圳市召開,會上宣佈了2018年國家森林城市稱號批准決定,湖北兩地名列其中,黃石市和宜都市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此前,湖北已獲得國家森林城市稱號的有:武漢、宜昌、襄陽、隨州、荊門、咸寧和十堰。
附:2018年國家森林城市批准名單
北京市平谷區,河北省秦皇島市,江蘇省南通市,浙江省舟山市、桐廬縣、安吉縣和江山市,安徽省蕪湖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萍鄉市、武寧縣和崇義縣,山東省濟寧市、聊城市、滕州市、鄒城市和曲阜市,河南省濮陽市、駐馬店市和南陽市,湖北省黃石市和宜都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廣東省深圳市和中山市,廣西壯族自治區貴港市,重慶市榮昌區。(杜一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