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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出臺貫徹落實“惠台31條”實施意見

2018-09-30
来源:香港商报网

   

貴州省台辦主任周素平(中)省發改委副巡視員郭樹高、省臺辦副主任李靜出席發佈會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張涵坤29日報導:貴州省臺辦副主任、新聞發言人李靜今天在此間向傳媒透露,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深化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重要思想,按照 2月28日國務院台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發佈的《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國臺發〔2018〕1號)(簡稱“31條措施”)精神,貴州省高度重視,省臺辦和省直有關部門認真全面貫徹落實。經商貴州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等43個部門同意,省臺辦、省發改委牽頭研究出臺《關於促進黔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實施意見”分四個部分共64條。其中,促進黔臺經濟合作33條、鼓勵來黔創新創業10條、推進黔臺文化交流合作6條、提供臺胞工作生活便利15條。李靜認為,“實施意見”有以下特點:

  貴州出臺的惠臺措施涵蓋了哪些範圍
 
  “64條實施意見”分為促進黔臺經濟合作、鼓勵來黔創新創業、推進黔臺文化交流合作、提供臺胞工作生活便利四個部分,涉及產業、財稅、用地、金融、就業、教育、文化、醫療等多個領域,還在文化遺產保護、科研機構合作、學術交流、藝術創作、黔臺影視、出版、衛生醫療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將進一步促進黔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向縱深發展。與此同時,“64條實施意見”將“惠臺31條”進一步細化,切實做到落地落細落實,為臺灣同胞在該省投資、創業、就業、學習、生活等創造了更好條件,在住宿、購房、辦理銀行卡等方面提供了更多便利。
 
  “非限即准、非限即可”:體現貴州特色
 
  李靜表示:“64條實施意見”,一是突出貴州“非限即准、非限即可”的准入特色。這是貫徹整個《實施意見》的基本原則,除法律法規或國家明令禁止外,貴州所有行業向臺資企業全面開放。二是突出貴州發展的產業特色。“實施意見”圍繞貴州“大扶貧、大數據、大生態”三大戰略行動制定。臺灣在精緻農業、電子資訊產業、健康照護產業以及永續經營理念這些領域比較突出,而貴州是全國脫貧攻堅的主戰場之一、國家大資料貴州綜合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這是黔臺兩地合作的最佳契合點。著力開展以大扶貧為目標的黔臺農業合作,推動該省鄉村振興和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著力開展以大數據為目標的黔臺電子資訊產業合作,培育貴州省“大數據+”產業新業態,推動貴州省大資料產業健康穩定發展;著力開展以大生態為目標的黔臺綠色產業、大健康產業合作,推動貴州省綠色經濟和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有效發展。在此過程中實現貴州發展與臺資企業壯大雙贏;三是突出貴州對外開放紅利特色。“實施意見”集合貴州省享有的西部大開發政策、國家級“三大試驗區”建設政策、國家級新區建設政策和該省出臺的相關政策措施等等, 讓臺商臺企充分參與該省對外開放過程,享受對外開放的政策紅利。
 
  李靜認為,“64條實施意見”是貴州省真誠服務臺胞臺商臺企、關心臺胞工作生活學習的具體體現。
 
  她表示,貴州將加大宣傳的力度,運用多種媒體形式,讓《實施意見》為各責任單位及一線服務臺胞、臺商、臺企工作人員所熟知,為在黔臺商、臺胞、臺企所共知,為其他省份及島內臺胞所略知,同時形成全社會都關心臺胞生活、支援臺商臺企發展的良好氛圍;相關責任部門要明確具體政策、申報條件、應提交材料以及責任單位連絡人、聯繫電話和辦事流程等,打通最後一公里,保障具體服務臺商臺胞環節順暢;建立執行情況回饋機制,省臺辦作為對臺工作主管部門,將接受臺胞及相關部門回饋《實施意見》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共同研商解決;繼續發揮臺胞權益保障聯繫會議機制作用,依法維護臺胞臺商台企合法利益,確保相關惠臺優惠政策和同等同待遇落地實處。

  黔臺經濟交流合作成果豐碩
 
  據悉,依托“貴州·臺灣經貿交流合作懇談會”等重點平臺,不斷深化拓展黔臺經濟交流合作。貴州的生態優勢、資源優勢、後發優勢對臺胞臺商越來越有吸引力。
 
  近幾年,兩地簽訂合作項目97個,涉及資金106.59億元。臺資企業每年保持近20%的速度增長,富士康、潤泰、臺一集團、天仁集團、南仁湖集團等一批臺灣知名企業相繼入駐貴州。截止今年6月,累計批准臺資企業393家。湧現了一批發展勢頭好、示範帶動能力強的臺資企業代表。如貴陽臺農種養殖有限公司、凱裡雲谷田園農業發展有限公司、臺江騰博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獨山青龍農林開發有限公司、安龍金蕙花卉發展有限公司、安龍大秦農旅文化發展有限公司、貞豐釧泰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等等,授予了6家“黔臺農業合作示範基地”和1家“黔臺大健康產業合作(雲錦)示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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