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苑立、通讯员余丽颖报道:广州南沙区工科信局日前正式印发《南沙区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可由专户承担50%、南沙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承担25%,极大减轻了科技企业的信贷压力。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三年。
已选定三家合作银行
据介绍,2017年,南沙高新技术企业新增205家,总数达到365家,实现连续两年翻番。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将用于推动银行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支持,通过在合作银行专用账户存入风险补偿资金,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补偿。
目前,南沙区工科信局已选定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与平安银行等三家合作银行,拟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根据管理办法,合作银行按照科技贷款专营政策,须提供不低于 10倍科技贷款风险补偿金的贷款,贷款实行优惠利率。
值得注意的是,合作银行的相关贷款项目中信用贷款部分超过50%的,方可纳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而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所产生的贷款本金损失,将由专户中广州市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承担50%,专户中南沙区科技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承担25%,合作银行承担25%,贷款利息损失由合作银行承担。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项目的单个企业,年度贷款本金总额不超过 2000 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两年。
据悉,在南沙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只要符合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从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研发、生产、经营等科技与创新活动且在人民银行等征信体系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均可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