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苑立报道:记者从广东省政府获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区域性股权市场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32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深圳除外)只保留一家区域性股权市场。
原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即日起依法注销,全部业务转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承接。至此,广东省唯一合法的股权交易运营机构为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在广州中新广州知识城。
另悉,深圳市也将只保留一家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具体方案由深圳市政府论证自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