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杜一可、吴超群报道:湖北是农业大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近日,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全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从平台、资金、政策、税收等方面,给农民工等人员真金白银支持,鼓励返乡创业。计划到2020年,全省将新增返乡创业15万人,带动就业50万人。
《三年行动计划》指出,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就业之源。过去“双创”更多集中在城市,随着近年来湖北省经济快速发展,一大批有经验有积累的人员纷纷返乡创业。据调查,平均每名返乡创业者带动就业3人以上,在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精准扶贫方面发挥了显著作用。出台《三年行动计划》,就是要推动湖北省农村由打工经济向创业经济转变,打造创业带动就业的升级版。
记者从25号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三年行动计划》明确返乡创业者享受与其他劳动者同等扶持政策,同时,针对返乡创业的特点给予真金白银支持。未来三年,为返乡创业者量身打造了“六支持、一服务”,为“我兴楚乡、创在湖北”提供全要素支持。
与以往政策相比,此次《三年行动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本着易操作、可落地的原则,对调研中反映问题突出的平台、金融、人才、用地、服务等各方面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具体的政策规定。比如,《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10号)第十五条“支持创业园建设”中规定:“按条件认定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对入驻企业给予场租、水电费补贴,吸引更多返乡人员入园创业”。《三年行动计划》中对场租、水电费的标准进行了细化,提出:“对返乡创业企业在创业示范园区内发生的场租、水电费,给予不超过当年实际费用50%、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通过更具体的规定,让各地更好地将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到返乡创业人员身上。
此外,《三年行动计划》首次明确提出了对返乡创业人员给予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即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扶持创业补贴。尤其需要提出的是,此次《三年行动计划》的最大突破和亮点就是开展“三个示范”建设,通过重奖激励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力图在培育支柱产业、特色园区和龙头企业上取得实效。对被评定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区)、示范园区的,分别给予100万、60万元奖补;对被评定为省级优秀示范项目的,给予最高20万元奖补。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投资引导基金,对返乡创业项目予以择优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