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王皓萍报道:根据《海关总署关于全面取消〈入/出境货物通关单〉有关事项的公告》,6月1日起,全面取消出入境货物通关单。该项措施将进一步减少通关作业环节,精简通关流程,明显缩短出入境法定检验检疫货物通关时间,降低企业成本。此项新规将覆盖河南省所有口岸的出入境法检货物,有利于全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
《入/出境货物通关单》(以下简称“通关单”)是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法定检验检疫商品签发的已办理报验手续证明文书。在出入境检验检疫管理职责和人员划入海关后,由海关统一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通关单已失去了原有的职能和意义。
当日,中外运空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赵艳云申报了一票出口的染色仪,她高兴的说“以前我们出口这款产品时,需要分别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和海关办理报检和报关两套手续,现在只需要通过‘单一窗口’申报一次就完成了所有报关手续,节省了一半的时间,真是太方便了。”
在出入境检验检疫职责划入海关前,对于法定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进出口企业需先向原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随后申领通关单,再向海关报关,海关凭货物通关单办理海关通关手续。现在,企业只需在海关申报进口,商品检验检疫工作走海关内部程序,通关时间进一步压缩。
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出入境货物通关单”取消后,对于法检商品,企业可通过“互联网+海关”及“单一窗口”报关报检合一界面录入报关报检数据向海关一次申报。在放行环节,相关系统验核后发送海关放行指令,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单位凭海关放行信息实现一次放行。企业如有业务政策问题,可拨打海关12360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