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李银明 通讯员 杨红伟、徐云翔、龚敏报道:针对近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况,为营造高速公路良好的路域环境,维护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5月31日,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湖南省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为期4个月的全省高速公路路域环境专项整治行动。
据悉,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内容为:在全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除公路养护、防护需要以外的违法建筑物(包括房屋、厂房、车站等)、地面构筑物(包括水塔、烟囱、道路、水池等)及其他设施(包括未经许可埋设的管(杆)线、电缆等);全省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域内非公路标志(包括广告牌等);在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办公室牵头会同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所属湖南高速路政总队协调指导和组织各市州高速公路管理处按行政区域,分别对建筑控制区内现有的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及其他设施,非公路标志和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未经许可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进行调查摸底、拍照取证,分类立卷建档。省公路管理局委托湖南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改正的,公路管理机构(交通综合执法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对逾期不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法强制执行,集中时间和力量对违法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标志进行依法拆除。
相关负责人介绍,集中整治将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的原则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的原则。通过集中整治,着力创建“平安高速”、“平安交通”,努力实现清零存量、遏制增量、公路安全畅通、路域环境优良的工作目标,让人民群众出行高速公路有更多的安全感、舒适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