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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浪街道羅翠芳被評為“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

2018-05-16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娜、通訊員呂丹紅報道: 為表揚先進,激勵士氣,充分發揮先進典型的模范帶動和示范引領作用,推進新時代人民調解工作創新發展,司法部近日通報表彰了一批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其中,大浪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員羅翠芳獲評“全國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據悉,獲得該榮譽稱號的全國僅有1000人,而深圳市僅有3人。

  畢業於湘潭大學法學專業的羅翠芳從2007年開始就在大浪街道司法所擔任人民調解員,主要工作職責是為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及調解民間糾紛。據統計,12年來,羅翠芳共參與調解案件多達1125宗,其中處理光明滑坡事件受害者安撫工作、青勝藍幼兒園非法辦學學生退費問題、聚賢慧231名員工欠薪糾紛等大型案件103件;接待來訪群眾1584人次,來電咨詢3278次。

  在人民調解工作中,羅翠芳認真摸索研究各類糾紛的特點和發生規律,采取得力措施,防范到位,抓早抓小抓源頭,對可能誘發群體性事件的苗頭性問題及時化解,確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充分發揮人民調解工作“第一道防線”作用。發現矛盾糾紛後,她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有效化解,做到早發現,早解決,堅持調防結合,標本兼治。在日常工作中,她還注重法制宣傳和群眾的教育工作,通過張貼宣傳海報、印制發放宣傳口袋書《民法總則亮點解讀》《法律援助手冊》等宣傳彩頁、法律知識有獎競答、法律知識講座等模式,全面在轄區中開展普法工作,為打造“現代化法治街道”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

  由於表現突出,羅翠芳曾先後獲得市級人民調解工作先進個人1次,獲得區級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工作者榮譽3次。

[责任编辑:仇佩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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