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陆銮眉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田琴、吕斯达北京报道:“从2016年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开始,新乡贤文化便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今年,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央一号文件将‘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列入其中,体现了新时代背景下乡贤所承载的新价值,以及焕发出的新活力。” 乡贤文化根植乡土,蕴含着见贤思齐、崇德向善的力量,对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具有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为此,长期关注三农发展与乡村治理的全国人大代表、闽南师范大学生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民盟福建漳州市委会副主委陆銮眉教授,向大会郑重提交了《加强新乡贤文化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建议。
乡贤文化是传统文化在乡村的表现形式
何谓新乡贤文化?“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解释材料”中这样解释: “乡贤文化是中华传统文化在乡村的一种表现形式,具有见贤思齐、崇德向善、诚信友善等特点。借助传统的‘乡贤文化’形式,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以乡情为纽带,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嘉言懿行为示范引领,推进新乡贤文化建设,有利于延续农耕文明、培育新型农民、涵育文明乡风、促进共同富裕,也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在陆銮眉教授看来,目前全国各地新乡贤文化建设发展迅速、成效显著,仅福建就涌现出全国道德模范朱邦月、全国优秀乡村医生黄敬梁、心系故土的工程院院士付智贤等一批新时代乡贤代表。
但是,处于探索和发展中的新乡贤文化难免存在问题,比如,地方政府部门对乡贤文化的重视程度不够,重视“富乡贤”,忽视“文乡贤”“德乡贤”现象普遍存在;多数乡村的新乡贤文化依附于碎片化的“祠堂文化”“庙堂文化”,传播新乡贤文化的载体是老人会等松散的民间组织,缺少层次更高、更加专业的乡贤文化组织;以及由于一些乡村劳动力流失严重、“空心化”不断加剧,使得得新乡贤文化的发展缺乏内生动力。
搭建乡贤回归平台让“贤者”乐于返乡
“建设新乡贤文化,充分发挥好乡贤群体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作用,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为此,陆銮眉教授在议案中表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积极搭建乡贤回归平台。通过实施乡贤回归工程,鼓励退休知识分子、工商界人士“告老还乡”,实现人才资源从乡村流出到返回乡村的良性循环。支持在城市工作的干部退居二线或退休后回乡担任村支书,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经验、热情,为乡村发展贡献余热。通过成立新乡贤组织,推进乡、村两级乡贤规范化建设,全面摸排建档,完善乡贤信息库,成立镇级乡贤会,设立乡贤试点村;村级乡贤会可以设立民主协商、历史文化和道德教育等小组。通过建立“线上+线下”服务平台,“线上”定期发送慰问信息,通报家乡发展大事,收集乡贤建议;“线下”成立常态化服务团队,积极联络“不在场”乡贤,争取他们对家乡的支持和反哺,实现资金回流、企业回迁、信息回传、人才回乡。
与士绅、精英、权威等类似,乡贤主要是当地社会中具有影响力的核心人物。乡贤影响力的核心在于,他们均是在乡土社会差序格局中居于社会圈子核心的“中心个人”,在当地社会具有或大或小的客观影响力与支配性。因此,陆銮眉教授建议,要依托乡贤的影响力积极创新乡村治理模式,鼓励乡贤参与矛盾纠纷调解,从村级层面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镇村两级的和谐、稳定;鼓励和支持优秀乡贤参与镇、村重大发展决策,为政策的出台提供更科学的理论依据、为政策的施行创造更广泛的群众基础;拓宽乡贤参政议政渠道,不断丰富乡贤发挥作用的载体。
新乡贤同样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表现出或多或少的家族宗族观念、孝亲睦邻思想和落叶归根情结,这都是儒家文化的具体体现。
照顾贫弱、扶助乡民、共同发展,这是乡土社会里“贤者”应尽的责任。对于新乡贤而言,责任就是荣誉,荣誉也是责任。因此,陆銮眉教授在议案中提出,应积极建设乡贤精神载体,通过挖掘传承古代乡贤精神、增设乡贤“文化礼堂”、建立乡贤荣誉机制、成立研究推广组织等举措,彰显对新乡贤的责任与荣誉,让许多本已离开乡村的人乐于回乡、乐当乡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