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网讯】记者 付莉莉 报道: 近日,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创全面发展新局面的意见》一号文件。文件着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乡村振兴的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等作出全面部署。2月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2018省委一号文件。
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一号文件的新要求、新政策全部体现到文件中,体现了鲜明的政治性。
乡村振兴是乡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全面振兴。文件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七个之路”具体化,体现了乡村振兴的全面性。
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脱贫攻坚、农村改革主攻方向、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建立健全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体制等方面探索了一系列经验做法,在文件中均进行了体现,以保持政策的连续性。
省委一号文件第一次将坚持规划先行,优化城乡融合发展空间布局,单列一部分,强调规划的龙头引领作用。在激活“人地钱”、乡村“聚人气”“聚财气”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的新举措。在统筹推进农村“五位一体”建设和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制度创新。文件还结合四川省情农情,对照前期调研过程中分析归纳的在乡村振兴方面存在的九个方面短板,提出了有针对性解决方向和办法。
文件主体内容概括为七个方面:
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并作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七大战略写进党章,这是着眼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必须用乡村振兴战略统揽“三农”工作,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文件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川是有较好基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牢记习近平总书记重托,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把“三农”工作作为重中之重,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2017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2227元,城乡收入比缩小到2.51:1,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750万下降到2017年底的171万,累计建成幸福美丽新村23160个,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四川必须立足现实条件。四川是农业大省,农业户籍人口有5997.1万,人均耕地资源少,农业基础薄弱、效益不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各方面欠账较多,农民收入偏低,而且还是全国贫困任务最重的6个省份之一,还有171万贫困人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实事求是,坚持问题导向,把实施长远战略与解决当前问题有机结合起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三农”思想为指导。长期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我们党“三农”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行动指南。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导,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五句话二十字的总要求,围绕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加快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一是必须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二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三是必须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走质量兴农之路。四是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五是必须传承发展提升农耕文明,走乡村文化兴盛之路。六是必须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走乡村善治之路。七是必须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
突出首场硬仗和首要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首场硬仗,做好乡村振兴规划编制首要工作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个时间节点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在农村,难点在四大片区,坚中之坚在深度贫困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战役就是要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我省脱贫攻坚任务繁重,贫困面宽、量大、程度深。目前,全省还有贫困县68个,贫困村5295个,贫困人口171万,且绝大部分分布在彝区、藏区和边远山区,普遍存在交通闭塞、产业薄弱、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等问题,脱贫成本更高、难度更大。对贫困地区来说,乡村振兴首先要解决好脱贫问题。因此,省委一号文件鲜明提出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决打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场硬仗,要求全力实现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达标脱贫,聚力解决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的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继续巩固深化脱贫成果,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重点推进“四好村”创建,充分调动贫困群众脱贫奔康的积极性主动性。
把科学编制规划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长远性和全局性,必须坚持规划先行,把规划放在首要位置,科学规划、注重质量、从容建设,不追求速度,更不能刮风搞运动。为此,文件专门用一大部分对规划工作提出要求,凸显在乡村振兴中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极端重要性。在规划理念上,要求必须规划先行、规划引领,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在规划层级上,要求编制全省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2018-2022年),市(州)制定区域性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县(市、区)制定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对应的县域乡村振兴规划;乡(镇)和行政村及时更新完善镇村规划体系、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实现规划全覆盖。在规划落实上,把编制规划纳入工作考核内容,严格实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审批制度,强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执行监管。
明确三个阶段目标:到2020年、2035年和2050年的目标任务
中央一号文件按照十九大作出的战略安排,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的三个阶段性目标。省委一号文件也提出了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个阶段性奋斗目标。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初步构建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稳步增强,农村基础保障条件进一步改善,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现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退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农民生活达到全面小康水平。
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决定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建成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强、科技创新水平高、农业质量效益好、三次产业融合深、服务体系建设优、农村生态环境美、乡村善治文化兴、职业农民队伍强的农业强省。并对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目标。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全面提升,全面建成农业强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城乡居民实现共同富裕,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坚持四个优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
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优先发展的具体要求,就是“四个优先”: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省委一号文件贯彻中央精神,提出了一系列具体举措。
对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提出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懂“三农”工作、会抓“三农”工作,分管领导要真正成为“三农”工作的行家里手;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的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把到农村一线工作锻炼作为培育干部的重要途径,形成人才向农村一线流动的导向;建立健全第一书记选派长效机制。
对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人才方面提出支持各类人才流向乡村创业就业,引导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等行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向基层流动,组织专家到乡村开展智力服务;用地方面提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满足农业农村发展需求,各地按不低于省上下达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总量的8%予以单列,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允许县级政府通过村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在同一乡镇范围内,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和农村空闲建设用地整理,调整村庄建设用地布局等。
对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提出要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实施财政支农投入考评制度,建立市县多投入、省级多补助的激励机制;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和市域、县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设立省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
对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提出按期实现乡乡通油(水泥)路、村村通硬化路目标,加快推进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逐步推动天然气向农村覆盖,逐步实现网络村村通;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卫生投入经费保障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落实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标准,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
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五大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文件明确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体要求。按照总要求,又进一步对乡村振兴五大方面建设提出政策举措。
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进乡村经济建设。提出以建基地创品牌搞加工为重点构建现代农业产业链,大力实施产业基地建设、“川字号”知名品牌创建和农产品加工业壮大“三大行动”,建成全国优质粮油生产基地、特色农产品供给基地、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把一些四川知名品牌铸造成金字招牌;实施质量兴农和绿色兴农战略,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实施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培育工程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重点项目,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创意农业、电子商务、农村服务业、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体系;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研究完善带动小农户生产的扶持政策等。
以建设生态宜居的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为重点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提出加快建设幸福美丽新村,推广“小规模、组团式、微田园、生态化”建设模式,到2020年全省80%的行政村建成可持续发展幸福美丽新村;突出抓好特色镇建设,打造一批商贸小镇、文化小镇、旅游小镇、森林小镇等特色服务业发展示范镇;深入开展农村土坯房改造整治,到2022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坯房分类改造整治任务;开展农村环境整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和分类,贯彻落实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五年行动方案,扎实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强化农村生态环境系统保护;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完善水治理体系等。
以促进农耕文明与现代文明融合发展为重点推进乡村文化建设。提出积极构建新时代农村核心价值体系,实施乡村文化塑造行动,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遏制婚丧高额礼金、乱办滥办酒席、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坚决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积极倡导尊老爱幼、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的良好乡风民俗;加快建立乡村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机制,广泛开展“新家园、新生活、新风尚”活动和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集市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家风建设活动和好人好事评选,大力塑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推动发展乡村文化产业。
以构建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机制为重点推进乡村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提出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抓好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大力推进村民自治,健全农村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入推进依法治村,完善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依法打击和惩治黄赌毒黑拐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的惩治力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德治体系,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农民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推进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法依规赋予乡镇更大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构建功能完善权责一致的管理体制。
以加快社会事业和民生城乡共享发展为重点推进乡村社会建设。提出健全城乡教育均衡化发展制度,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健全农民工转移就业和多元化增收机制;完善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完善农村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构建农村“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一体化。
推进六大改革任务: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金融服务机制,人才流向乡村机制,职业农民制度,集体经济组织制度
改革是乡村振兴的法宝。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力度,更加有效突破制度藩篱,释放改革红利,破解发展难题,为乡村振兴激发活力、增强动力。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出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以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民财产性收入为导向,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性房屋试点;深化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这里特别要强调一下,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提出要坚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到2019年基本完成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到2021年基本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建立健全人才流向乡村的机制。提出建立县域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制度,推动人才管理职能部门简政放权,保障和落实基层用人主体自主权;推行“岗编适度分离”新机制,建立急需紧缺人才援助机制,允许符合要求的公职人员回乡任职;研究引导和支持退休干部、知识分子和工商界人士等新乡贤返乡的扶持政策,正确引导和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在有条件的县(市、区)政协设立新乡贤界别;推行省属公办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单独划线录取藏区彝区学生制度,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推荐就业,打造一支规模宏大、留得住、能战斗、带不走的乡村人才队伍。
全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制度。提出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研究制定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总体规划,逐步建立初、中、高三级新型职业农民教育体系;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深入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制度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等。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提出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配套政策,适时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方性法规;推广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的“三变”改革模式;加快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鼓励将财政投入形成资产量化一定比例作为村集体资产等。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机制。提出探索建立以县为主、省市适当补助、县域封闭运行的乡村振兴贷款风险金制度,推动构建省、市、县三级的农业政策性担保体系;支持市、县政府将上级政府转贷的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推动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的专项债券试点;推动农村信用社省联社改革,保持农村信用社县域法人地位和数量总体稳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再担保体系建设等。
加强领导七大举措:健全领导体制机制,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建立报告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完善“三农”机构设置,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建立考核制度
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保证。文件对加强党对“三农”工作领导提出了七大举措。
健全领导体制机制。提出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领导体制。
建立乡村振兴战略责任制。建立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机制,建立和落实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制度,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强调县委书记要当好乡村振兴的“一线总指挥”。
建立报告制度。各市(州)党委、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情况。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人大报告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情况。
建立通报制度。县(市、区)政府每年向同级政协通报乡村振兴计划的实施情况。
完善机构设置。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和机构改革的统一要求,做好“三农”工作机构设置和职能优化配置。
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牵头协调、决策参谋、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积极推行县级党委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同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负责人制度。
建立考核制度。建立市(州)、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