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八大工程”推动乡村振兴
——全省经济工作暨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之二
湖北日报讯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启了新时代“三农”发展的新征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深刻阐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1月9日至10日,全省经济工作暨农村工作会议在汉召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分析农业农村形势,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湖北日报全媒记者第一时间采访省直有关部门和权威专家,对会议精神进行解读,敬请关注。
走好七个“之路”聚力乡村振兴
解读嘉宾:钱远坤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财经办(省委农办)主任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两次提到了“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它列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需要坚定实施的七大战略之一。我们将深刻领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推进乡村振兴高目标定位、全方位发展、分步骤实施、强力度统筹,落实走好七个“之路”和促进乡村全面发展、融合发展、优先发展、品质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
着力落实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农村专项改革的举措,大力推动实施“荆楚农优品”工程、农村电商工程、农业科技工程,推进农业生产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推进电商主体培育、人才培养,推进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着力落实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举措,大力推动实施“三乡”工程、荆楚富美乡村建设工程、精准脱贫工程,组织好“三乡”工程规划布局、细化政策、推介对接、创新模式、分类指导等工作,吸引更多城市要素下乡,系统集成美丽乡村建设经验,支持“三乡”主体积极参与精准脱贫,推动省驻农村工作队(扶贫工作队)发挥更大帮扶作用;着力落实乡风文明建设的举措,大力推动实施文化传承工程;着力落实创新乡村治理的举措,引导把优秀的“三乡”主体培养成红色“头雁”,引领乡村治理外修新村、内修新风,帮助农民富口袋、富脑袋,推广“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模式。
建设美丽乡村 推动绿色发展
解读嘉宾:刘新池 省林业厅厅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绿色和可持续发展之路,为乡村贴上美丽标签,力戒走简单粗放的老路、弯路。
要坚持“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巩固绿满荆楚行动成果,加快推进精准灭荒工程,持续实施长江防护林工程、农田林网建设工程,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深入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绿色示范乡村创建工作,让广袤农村“无山不绿、有水皆清”,真正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拓展美丽山水、绿色资源的产业功能,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生态养殖、花卉苗木、木本粮油、林下经济等绿色富民产业,推进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让广大农村产出更多的绿色GDP,实现生态美、百姓富的有机统一。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农村现代化最高最美境界。荆楚大地,是一方沃土、一方净土、一方热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村绿色发展,“替河山装成锦绣,把国土绘成丹青”,描绘“绿满荆楚美如画、水光山色与人亲”的乡村振兴新画卷。
深化农村改革 促进共同富裕
解读嘉宾:涂胜华 省农业厅副厅长
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必须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一方面要守住底线,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一方面要深化改革,着力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资源平等交换、合理配置,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具体来说,要结合实施“三乡工程”,抓好三项工作:
完善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办法。加快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应用。积极研究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经营权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探索建立承包权有偿退出机制。
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行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小农户服务行动”,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构建符合市场经济要求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进一步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实施“村集体经济壮大行动”,完善和落实集体经济发展扶持政策,多种途径盘活资产资源,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培育文明乡风 繁荣乡村文化
解读嘉宾:吴理财 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得到长足发展,农民普遍地富裕起来,农村基础设施也有了很大改善,农村各项社会事业有了巨大发展。当前广大农民群众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步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历史征程之中。但城乡发展不平衡、乡村内部物质建设与精神建设不平衡困扰着乡村发展,农村的精神文明并未得到同步发展。由此可见,乡村振兴,不单是要乡村经济发展和物质富裕,更要实现乡村社会进步和文化昌盛。
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的题中之义。乡风文明是一个内容丰富的体系,乡风文明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人们的文明行为举止、良善的伦理道德生活,又包括深植人心的公共精神、源自时代的先进文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把乡风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既要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加强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又要努力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物质建设易,文明建设难。乡风文明建设,要靠政府引导,更靠乡村人民自觉践行。在乡风文明建设中,要注重发挥乡村人民的主体性作用,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培养良好的精神风貌和生活习惯、行为习惯,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让文明新风滋润乡村大地,使乡村文化重新绽放绚丽异彩,吸引更多的人回到乡村、建设乡村、繁荣乡村。
下足“绣花”功夫 聚焦深度贫困
解读嘉宾:胡超文 省扶贫办主任
2018年是脱贫攻坚战承上启下关键之年,我省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集中火力聚焦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确保再战再捷。
狠抓脱贫质量。提高脱贫攻坚实效,稳中求进,紧扣“两不愁、三保障”标准,切实保证现行标准下的脱贫质量,确保2018年实现104.6万人脱贫、963个贫困村出列、17个贫困县摘帽和28.63万人易地扶贫搬迁,做到“真脱贫、脱真贫”。
持续下足“绣花”功夫。聚焦“准实”二字,紧扣“六个精准”,瞄准贫困人口,深入推进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兜底保障、金融扶贫等措施。加大驻村帮扶力度,选派过硬工作队,确保驻村工作扎实有效。
发力攻克深度贫困“堡垒”。认真落实《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意见》和《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大力实施《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以稳定脱贫为中心配置资源,集中政策、财力、人才等优势,广泛集结部门合作、区域协作、社会帮扶资源。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统筹推进非贫困县、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确保不留“死角”。
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加强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树立脱贫光荣的良好风尚。充分发挥贫困户的主体作用,落实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机制,引导贫困户自主实现脱贫致富。
严格考核评估问责,以较真促认真、以碰硬求过硬,确保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件件有着落,个个见实效。
城乡融合发展 重塑城乡关系
解读嘉宾:宋亚平 省社会科学院院长
为了贯彻执行党在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确立了七条具体的实施路径,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党中央与时俱进,把战略路径由过去的“城乡统筹”调整为今天的“城乡融合”。按我的理解,“统筹”与“融合”蕴藏的内涵和意义是有明显差别的。“统筹”属于外部性的一种强制行为,在具体操作实施过程中,相关方因利益的非自主性而比较容易产生排斥与扭曲;“融合”则具有一种内生型的亲和感与包容力,表现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友好依存、良性互动,最终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利益共同体。
由于产业之间的经济功能与社会分工不同,城市与乡村之间绝对不是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而一定是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相得益彰、鱼水交融的关系。所以,党的十九大第一次提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崭新概念和战略方针,完全符合我国城乡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基本要求。我们务必深刻领会、牢牢把握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遵循“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径去彻底破解长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尽快实现城乡在政策对象上平等、产业发展上互补、国民待遇上一致,有效保障各种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充分发力,从而促进整个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