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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食盐监管职能移交至食药监管局

2017-12-28
来源:香港商报网

交接仪式签署。

  【香港商报网讯】记者李苑立报道:自2018年1月1日起,广东省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全面由同级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管。

  12月26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盐业集团(省盐务局)进行了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双方签署了《广东省食盐监管体制改革职能交接协议书》,定于2018年1月1日起,该省盐业集团(盐务局)承担的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职能,正式划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2月27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广东省盐业集团(广东省盐务局)联合召开全省食盐监管职能移交工作视频会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省食安办主任骆文智表示,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要坚决守住食盐质量安全这条底线,做好职能移交,确保“接得住” “不能乱” “管得好”。同时,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调动全社会参与食盐安全监管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吴梓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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