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在2017年全国森林城市座谈会上,张家界市等19个城市被授予“国家森林城市”,成为我省今年唯一获此殊荣的城市。
早在2003年,张家界市就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工作目标。2014年,张家界市出台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决定,从“建设国内外知名旅游胜地”“生态文明示范区”的战略高度,按照“城乡一体、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科学绿化”的总体思路和“城区森林进城、近郊森林围城、农村兴林富民”的战略布局,以沿城、沿景、沿水、沿路等“四沿”重点,实施“创森”九大工程建设,打造了一批普惠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让市民“推窗见景,出门见绿,游憩见园”,市民的幸福指数和获得感不断提升。
3年来,张家界市共投入各类资金18.4亿元,新增城区绿地950余万平方米,完成荒山造林31万亩,建设绿色通道1320余公里,绿化水岸520余公里,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人均公园绿地达11.5平方米,实现市民出门“500米见园、300米见绿”的目标。
国家森林城市的含金量如何?
“国家森林城市”是目前我国对一个城市在生态建设方面的最高评价,是最具权威、最能反映城市生态建设整体水平的荣誉称号。
其评价体系,涉及森林覆盖率、城市森林健康、生态旅游、城市生态文化、城市森林管理5大主要指标及40个分项指标。
百姓能享受哪些实惠?
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是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以人为本,全面推进我国城市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城市生态建设,创造良好人居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构建和谐城市的重要载体。
森林城市可以给市民提供一个巨型“氧吧”,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减少噪音,增加地下水储量。改善整个城市的气候条件,减小热岛效应,改善空气质量,增强对水的净化作用,还可以减少光、声、粉尘污染,提高人民居住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