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起環境公益訴訟成本超200萬元
高昂評估費成湖北省公益維權“攔路虎”
湖北日報訊 (記者楊康、通訊員梁學東)湖北宜化股份公司違法傾倒生產廢水案,是湖北省首起也是目前唯一一起由社會組織提起的環境民事公益訴訟。25日,記者從省法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工作情況新聞發布會上獲悉,該案的評估費等訴訟支出高達206.75萬元。
省法院立案二庭法官王艷介紹,一起環境公益訴訟案的評估費用少則幾萬元,多則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很大程度上制約了環境公益訴訟的開展。在2011年云南鉻渣污染事件中,鑒定機構開出700萬元的生態環境損害評估費用的報價,就曾讓原告“自然之友”一度被迫停滯訴訟。“這些費用均需提前墊付,一旦敗訴,就得由起訴主體自行買單。”
在今年1月25日宣判的“常州毒地”案中,提起訴訟的北京市朝陽區自然之友環境研究所和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兩個環保組織被判敗訴,須承擔189.18萬元的訴訟支出。“新環保法雖然賦予部分社會組織環境公益訴訟主體資格,但大部分環保組織由于資金不足而沒有能力開展環境公益訴訟。”中華環保聯合會一名負責人表示。
高昂的評估費用,亦讓同樣有資格提起環境民事公益訴訟的檢察機關顧慮重重。因為花不起、輸不起,面對絕大多數的環境污染行為,檢察機關就退而選擇提起無需評估費用的行政公益訴訟。截至今年4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檢察機關提起的環境公益訴訟案件56件,其中環境行政公益訴訟52件,環境民事公益訴訟僅有4件。
環境損害評估費用之所以居高不下,除去環保案件專業性強,取證、鑒定等過程耗時、耗力、耗材外,鑒定機構的稀缺,亦導致了定價的高昂。據了解,湖北省尚無具備環境司法鑒定資質的專業機構,目前主要依靠省環保廳下屬的湖北省環境科學研究院(湖北省環境工程評估中心)出具鑒定報告。
據悉,為解決環境公益訴訟所面臨的費用困境,湖北省正在探索成立環境公益訴訟專項基金,由政府部門對訴訟提供財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