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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國理政新實踐·貴州篇】貴州將從四方面考核各地生態文明建設

2017-04-27
来源:多彩貴州網

  4月24日,貴州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布會,對《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相關內容進行了發布。按照該《辦法》,將從綠色發展指數、體制機制創新、工作亮點、公眾滿意程度等四個主要方面來進行考核。其中,“綠色發展指數”統計監測權重占到70%,在四項考核中最重要、權重最高,是客觀評價生態文明建設進程和水平的重要依據。

  新聞發布會現場

  據了解,《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將重點評價考核貴州省各市(州)、貴安新區生態文明建設進展總體情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綱要中確定的資源環境約束性目標以及生態文明建設重大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具體考核內容包括綠色發展指數、體制機制創新和工作亮點、公眾滿意程度、生態環境事件四個方面。

  貴州省統計局總統計師、新聞發言人彭龍介紹相關情況

  貴州“綠色發展指數”在四項考核內容中權重占到了七成,該指數主要是通過設定統計指標體系,以市州為對象,重點監測“十三五”規劃約束性指標變化,全面反映生態文明建設總體進展情況。它包括資源利用、環境治理、環境質量、生態保護、增長質量和綠色生活等6個方面,共49項統計指標。

  其中,資源利用從能源消耗、碳排放、水資源利用、耕地保護、和工業、農業廢物再利用等方面來評價。環境治理從各種化學汙染物排放、城鄉生活垃圾、汙水治理和環境投資等內容來評價。環境質量從空氣、水質、耕地質量等內容來評價。生態保護從森林、濕地、自然保護區、石漠化、礦山治理等方面來評價。增長質量從人均地區生產總值、居民收入、第三產業比重、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生態利用、循環高效、低碳清潔和環境治理等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等方面來評價。綠色生活從機關事業單位能耗、新能源汽車、綠色出行、低碳產品、城市綠地以及農村自來水和衛生廁所等方面來評價。

  根據新的《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辦法(試行)》,年度考核中有考核得分低於60分、未完成綠色發展指標體系中約束性指標達3項及以上,以及篡改、偽造有關統計或監測數據並被查實的三種情形之一將被確定為不合格,予以通報批評,向社會公布,作為評價領導幹部政績、年度考核和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之一。對生態環境損害明顯、責任事件多發地區的黨政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按照相關規定追究責任。

  據悉,2017年4月底前,貴州省各市(州)、貴安新區將向貴州省生態文明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上一年的生態文明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6月底前向貴州省統計局報送上年度統計監測指標數據;7月底前貴州省統計局完成相關測算測評工作,貴州省環境保護廳、省林業廳提供生態環境事件清單;8月中旬前相關部門將完成對各市州綜合評定工作,分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向社會公布評價考核結果。

  作者:楊昌鼎 徐昆 編輯:湯成偉

[责任编辑:蒋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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