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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女子攜帶220萬元澳門元出境被查獲

2017-01-18
来源:香港商报网

 

  【香港商報网訊】記者陸紹龍、通訊員萬學玲、劉東陽報道:近日,一名澳門籍女子攜帶220萬余元澳門元現金,經拱北口岸出境被查。據悉,這是拱北海關隸屬閘口海關年內查獲的最大宗貨幣案件。目前該案正由移交緝私部門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1月14日下午,拱北海關關員在拱北口岸旅檢出境現場無申報通道截查澳門籍女子周某,發現周某隨身攜帶的塑料袋及背包中均有大量現金。經清點,周某共攜帶222.15萬元澳門元。現場關員表示,出境人員攜帶外幣現鈔出境,凡不超過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申報外幣現鈔數額的,海關憑其最近一次入境時的外幣現鈔申報數額記錄驗放。如果沒有入境申報記錄,15天內首次出境旅客可攜帶等值不超過5000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須申領《攜帶外匯出境許可證》并向海關書面申報。15天內第二次及以上、當天內第二次及以上出境旅客分別可攜帶等值不超過1000和500美元外幣現鈔,超出限額的海關不予放行。

  拱北海關提醒,貨幣現鈔屬于限制進出境物品,進出境旅客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攜帶貨幣進出境并主動向海關申報,自覺接受海關監管。違規攜帶貨幣進出境的旅客將面臨行政處罰。對逃避海關監管構成走私行為的,海關將依法予以沒收。進出境前,旅客可通過海關互聯網門戶網站、12360熱線、“拱關微發布”和“通關小靈通”微信公眾平臺等途徑提前了解海關有關監管規定。

[责任编辑:程向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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