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言武報道:昌都曆史悠久、文化燦爛,是康巴文化的發祥地。早在唐宋漢藏茶馬貿易興起之前,這條以昌都為樞紐,通往川、滇地區的道路就已經存在和繁榮,是重要的商埠和茶馬古道的重鎮,享有“茶馬互市”、“藏東明珠”的美譽。7日,西藏昌都市在廈門簽約投資總額9.1億元人民幣。昌都市委副書記周青松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當前,昌都經濟發展迅猛,發展前景廣闊,希望港澳台客商、企業家以及各界朋友到昌都市考察指導、參觀旅遊,加強交流、增進友誼,投資興業、共謀發展,開展更大范圍、更深層次的合作。希望通過共同努力,實現“合作、交流、發展、共贏”的目標。
周青松指出:沒有到過昌都,就不知道這是一片神奇的土地,沒有到過昌都,就不知道這是一片投資的沃土,昌都擁有獨特的區位優勢,有著豐富的礦產、水能、旅遊等資源,有著民族團結的優良傳統,有著中央、自治區賦予的特殊優惠政策,發展潛力巨大,合作空間廣闊,是企業家投資興業的熱土,特別是農產品深加工處處是商機。目前昌都的發展正處於實現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與全國全區同步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黨中央、國務院曆來十分關心支持西藏發展,去年召開的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定了產業、金融、稅收等一系列特殊優惠的政策。西藏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昌都工作,2012年專門召開了昌都工作會議,把加快昌都發展提升到戰略高度,從投資幫扶、稅收扶持。
推五政策引客商
一個地方發展有哪些新的政策可以吸引人?在推介會上昌都市副市長趙明著重介紹了五項投資政策。一是稅收方面。目前昌都市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入駐新區管委會企業所得稅稅率為9%。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暫免征收我區企業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中屬於地方分享的部分;投資者從事相關涉農項目、投資生產具有民族特色的旅遊紀念品及生產生活用品的企業的,自項目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稅年度起,免征企業所得稅5年;投資者從事部分社會事業和扶貧就業項目,可按規定免征我市地方分享的部分。具體免稅年限和類別可參考昌都市招商引資宣傳冊。
二是金融政策方面。凡符合國家、西藏自治區產業政策的投資項目,金融機構積極予以信貸支持。投資者在西藏自治區金融機構獲得的人民幣貸款,均享受中央賦予西藏的優惠貸欺利率政策。即人民幣貸款利率統一執行全國各類檔次貸款基准利率水平低2個百分點的優惠貸款利率政策。
三是企業用工方面。企業入駐昌都每招用1名屬國家計劃內招收的西藏自治區應屆高校畢業生,財政部門給予用人單位一定數額的獎勵資金。用人單位與畢業生簽訂2年合同或協議的給予5000元獎勵資金;簽訂3年合同或協議的給予12000元獎勵資金;簽訂5年以上合同或協議的給予20000元獎勵資金。簽訂5年勞動合同或協議的給予50%社會保險補貼。對直接增加農牧民收入的扶貧性龍頭企業、從事社會事 業項目的企業,以發放扶貧貼息貸款方式予以支持。對企業通過銀行貸款實施的重點文化發展項目給予貸款貼息。
四是戶籍政策方面。在昌投資10萬元以上者,憑有關部門投資證明,本人與配偶、子女及合作夥伴為農業戶口的,可辦理西藏自治區城鎮非農業常住戶口;本人與配偶、子女及合作夥伴為非農業戶口的,根據個人意願,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凡在西藏自治區城市(城鎮)購買商品房或自建合法產權房,但戶口在異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續完備並有穩定生活來源的,購(建)房者及隨其共同居住的直系親屬可在該城市(城鎮)落戶。
五是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母公司注冊資本達到500萬元,有3個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達到1000萬元,可申請設立企業集團。幾從事農牧業、文化旅遊業的龍頭企業,母公司注冊資本達到500萬元,放寬到有2個以上子公司,母子公司注冊資本之和達到1000萬元,可申請設立企業集團。對簽約項目從注冊登記、立項審批到開工建設、竣工驗收等各個環節的手續,我市相關部門都將全程積極跟蹤對接,實行一站式、全方位服務。
據昌都市副市長趙明透露,今後昌都市將在高原特色農牧業、生物與藏醫藥、清潔能源、旅遊文化、高原特色農產品加工、石材加工、高原特色手工藝、天然飲用水、房地產建築業、節能環保新型建材與石材加工、物流、電子商務、蟲草交易、金融等產業方面加大扶持力度,圍繞這些產業儲備一大批極具投資價值的項目,今年“九八”投洽會將重點推介然烏湖-來古冰川國家公園景區旅遊開發、西藏江達縣天然飲用水廠、重慶•三江原生態文化城等三個招商引資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