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 黃慶松 報道:9月2日,記者從貴州省黔南州人大常委會獲悉,1日宣布:《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環境保護條例》將於9月25日起正式實施。據悉,這是2015年3月5日新修訂的《中國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實施以來,黔南州首部地方性法規,也是全國首部射電天文望遠鏡電磁寧靜區運行環境保護法規。
據了解,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又稱“大射電”,俗稱“天眼”)是國家九大科技基礎設施之一,建成後將成為世界上最大單口徑射電望遠鏡,選址在平塘縣克渡鎮。根據出台的條例,射電望遠鏡周邊30公裏范圍內被列為保護區,且核心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無關項目,違反條例最高可處10萬元罰款。關於射電望遠鏡保護區域界定及劃分問題,《條例》明確:電磁波寧靜區是指為保障射電望遠鏡安全運行必備的電磁波環境所劃定的保護區域,以射電望遠鏡台址為圓心,半徑5公裏的區域為核心區,5-10公裏的環帶為中間區,10-30公裏的環帶為邊遠區。
在無線電設施的使用和設置方面,《條例》指出,中間區內嚴禁設置、使用工作頻率在68兆赫茲以上3000兆赫茲以下且發射有效功率100瓦以上的無線電台(站)。設置、使用其他無線電台(站)及建設產生輻射電磁波的設施時,應當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組織電磁兼容論證。在邊遠區內設置、使用工作頻率在68兆赫茲以上3000兆赫茲以下和發射有效功率100瓦以上的無線電台(站),應當報省無線電管理機構組織電磁兼容論證。
《條例》明確,核心區內禁止新建、改建、擴建與核心區環境保護和射電望遠鏡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核心區環境保護和射電望遠鏡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建築屋、構築物按照規定期限拆除或者關閉。核心區禁止開展破壞環境的砍伐、狩獵、開墾、燒荒等活動,違反規定的除了可以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給予處罰以外,還將由有關主管部門沒收違法所得,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對造成破壞的,可處以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在保護、處罰的同時,《條例》還將每年的9月25日定為黔南州“天文科普活動日”。
據黔南州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黃培莊介紹說,射電望遠鏡是利用黔南州天然喀斯特窪地作為望遠鏡台址建造的世界第一大單口徑射電望遠鏡,為我國開展“暗物質”和“暗能量”本質、宇宙起源和演化、太空生命起源和尋找“地外文明”等研究活動提供重要支持,並將在國防建設和國家安全等方面發揮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於射電望遠鏡運行對電磁波高度靈敏,涉及范圍廣泛,情況十分複雜,保護難度較大,需采取法律、行政、經濟等多種手段予以保護。省人民政府於2013年制定的《貴州省500米口徑球面射電望遠鏡電磁波寧靜區保護法》相對單一,僅對寧靜區電磁波作出了限制性規定,未對地方政府及其相關部門如何履行綜合環境保護職責做出具體規定。因此,為了保護電磁波寧靜區環境安全,遂有了此次保護條例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