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李苑立報道:由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下簡稱條例),將於今年9月1日起施行。據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人士介紹,該條例首次將網絡訂餐納入監管並放寬了中藥材添加到食品,備受社會關注。
另據介紹,該條例還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形成社會共治合力。讓公眾行使舉報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權利;同時要求監管部門為公眾了解食品安全風險、舉報違法行為提供便利條件。
首建企業內部吹哨人制度
《條例》首次引入了內部吹哨人制度,鼓勵內部舉報人舉報其所在單位並給予特殊獎勵,開創了國內食品安全吹哨人制度地方立法的先河,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極具震懾。《條例》還規定,會對內部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保密。
另外,在食安監管工作考核方面引入第三方,增加透明度及客觀性。
首建網絡訂餐監管制度
該條例根據當前社會特點,起草了網絡食品經營監督管理辦法。首次明確網絡訂餐平台要落實好“明廚亮灶”,確保消費者可在網上看到訂餐單位的加工場所;網絡訂餐還將實行“首賠制”,解決消費者維權問題;網絡訂餐平台還要進行備案登記等。
放行中藥食材添加
在國家頒布的藥典中,有80多種中藥材被歸為藥物,是不允許隨意添加到食品中的。餐廳推出的含有中藥材老火靚湯,按以前的監管辦法屬違規行為,有人投訴則會按規定處罰。
此次,條例提出,充分尊重廣東的傳統飲食文化,常用中藥材添加至食品不屬違法。此舉在國內亦屬首次,備受社會好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