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原宜春中安實業有限公司 1年前被關停 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本報訊 記者石鵬報道:連日來,新余市仙女湖水污染事件引發強烈關注。昨日,記者從省環保廳獲悉,造成新余仙女湖水污染的肇事企業是已經關停的原宜春中安實業有限公司。
據了解,該企業位于宜春市袁州區彬江鎮彬江村與新余市分宜縣分宜鎮角元村交界處,廠區占地約6畝,法人代表為曾平華,于2014年8月20日在宜春注冊,注冊號為360902210040432,原注冊經營項目為農業項目開發、有機肥生產、銷售。2015年3月被宜春市袁州區彬江鎮人民政府關停。
經查,2016年3月6日至4月5日,該企業主在沒有申請改變經營范圍、無環評審批手續,無有效的污染治理設施的情況下,以從湖南衡陽等地拉來的危險廢物為原料,生產鐵渣、鋅渣、氯化鉀、硫酸鉀和海綿銦等產品。該企業屬非法生產,經檢測,該公司原料中含有大量的鎘、砷、鉈等有害重金屬,為了規避監管,其私設約2.5公里排污管,間歇性的惡意偷排未經任何處理的污水,該廠外排口水中鎘濃度4655mg/L,超過標準46550倍。
該公司生產時間、排放污染物種類與仙女湖受污染的時間、污染物種類相吻合,且企業污染物排放量與湖區污染物總量基本相符,可以基本確定該企業是造成仙女湖污染的污染源。目前,環保部門已截斷了該企業的排污管道,封存了生產設備、原料和廠房,企業負責人及相關人員已被宜春市警方控制,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