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見習記者寇剛報道:日前,記者從甘肅省政府獲悉,為深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加快城鎮化進程,甘肅省近日印發《甘肅省去房地產庫存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出台金融支持、土地管控等一攬子政策舉措,力爭到2019年底,商品房庫存周期明顯縮短,全省商品房去庫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8個月以內。
《實施方案》提出,市縣兩級政府要抓緊制定2016—2019年去房地產庫存工作方案。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用足用好國家開發銀行政策性貸款,加大城市棚戶區、城中村和城市危房改造貨幣化安置力度,力爭2016年全省棚改貨幣化安置率達到50%以上。商品房庫存規模較大、去庫存周期較長的市(州)、縣(市、區)要全面實行貨幣化安置。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貨幣化安置比例高於50%的市縣,加大信貸資金支持。
《實施方案》明確,甘肅要嚴格落實支持住房消費的金融稅收政策。對擁有1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未結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於30%。放寬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結清相應購房貸款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請購買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低至20%。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范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2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為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征營業稅。
同時,積極支持農民工和有意願的農民進城購房。各級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要主動服務,為農民工開設繳存賬戶建立“綠色通道”。用工單位要將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范圍,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積極發展農村居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為農民工和有意願的農民進城購房創造條件。
此外,甘肅省還將建立督辦問責機制,切實加大土地管控力度,擴大租賃補貼范圍,引導房地產企業轉型升級,逐步消化商品房存量,有效控制增量,防范市場風險,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穩定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