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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报讯】记者戎晨报道:1月22日,记者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江苏省高院和江苏省司法厅共同制定了《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法官和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进法官和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
江苏省高院审管办主任刘坤表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文明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江苏全省法院有针对性的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与建立法官、律师职业共同体相辅相成。
刘坤称,《实施意见》的制定,依法保障了律师知情权、阅卷权,维护律师职业尊严、保护律师人身安全、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同时建立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法官与律师职业共同体建设相关工作机制。
江苏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王向阳说,去年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召开和“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下发后,江苏省法院率先行动,根据全省自身实际情况,在不重复《规定》内容、不照搬条例的基础上,研究、细化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便利律师执业的具体措施,推动法官与律师构建彼此尊重、平等相待,相互支持、相互监督,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新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