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網訊】記者龔舒斌報道:11月19日,安徽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安徽省保護和促進臺灣同胞投資條例》,該條例將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投資的臺胞子女就地入學
條例規定,臺灣同胞投資者的投資、投資收益和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和損害。在臺胞投資的企業中工作的職工,按照規定參加企業所在地的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并享受社會保險的相關待遇。
為了消除在皖投資的臺胞在工作和生活上的后顧之憂,條例規定,臺灣同胞投資者個人的子女和臺灣同胞投資企業中的臺胞職工的子女就學,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可獲適當照顧。
此外,臺胞投資者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和侵犯。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對臺胞投資者攤派和非法收費,不得進行法律、法規之外的檢查、罰款,不得違反國家規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臺胞參加各類培訓、評比、鑒定、考核等活動。
在規范政府服務方面,條例規定,縣級以上臺灣事務辦事機構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在接到臺胞、臺胞投資企業的投訴后,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應當在60日內將處理情況回復投訴人。對于應當由其他相關部門處理的投訴事項,應當15日內轉交至有關部門處理,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前款規定的時限處理投訴。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如非法干涉臺胞投資者自主生產經營的,向臺胞投資者攤派或者非法收費,非法檢查、罰款的,將會被責令改正,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被依法處分,構成犯罪的,還將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安徽出臺政策:非合肥戶籍居民也能辦臺灣自由行
安徽省近期確實有條件放開了臺灣個人游簽證,省內非合肥戶籍居民也有機會來一場臺灣個人游了。12月18日從合肥出入境管理局得到核實。
“現在滿足三個條件的省內非合肥戶籍居民也可以辦理臺灣個人游簽注。”合肥市出入境管理局出境管理科朱律說,這三個條件分別是:合肥常住居民的配偶或未滿16周歲子女;有合肥市6個月以上有效期的居住證;在合肥繳納滿1年以上的社保證明。“只需要滿足其中之一,就可以。”例如,一位合肥戶籍居民配偶原籍在蚌埠市,憑兩人的結婚證及其他相關有效證件,就可以在合肥出入境管理局異地辦理“G簽注”。再例如,一位原籍在六安但在合肥工作的居民,如今也可以憑6個月以上有效期的合肥居住證明或者1年以上合肥社保繳納證明,進行異地辦理。
據了解,2013年8月28日,合肥正式開啟臺灣自由行大幕,合肥戶籍居民可以憑相關證件在合肥出入境管理局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和“G簽注”,游覽臺灣無需跟團。但對于安徽省內其他城市戶籍居民來說,與臺灣自由行仍舊是“絕緣”的。而本次出入境管理部門執行新政之后,意味著有一批符合條件的省內居民將可以實現臺灣自由行。
“臺灣自由行在臺灣游中所占的比例越來越高,現在相當于有一部分滿足條件的省內其他戶籍游客又被‘放開’了,所以我們現在已經開始對這個新政策進行宣傳了。”安徽中青旅出境部有關人士認為,該政策將在一定程度上刺激臺灣自由行游客量。
安徽掀起臺灣同胞創業投資熱
據安徽省臺辦負責人介紹,皖臺兩地的經濟交流自兩岸實現“大三通”和《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的簽訂開始變得頻繁。截至2015年9月底,在安徽扎根落戶的臺資企業達1525家,協議利用臺資約39億美元。除香港外,臺灣已成為安徽的第二大外資來源地、入境游第一大客源市場以及對外經貿合作交流的主要伙伴。
“皖臺兩地的發展具有一定的階梯差異,這種差異使得兩地的產業具有很強的互補性。”郭志遠表示,臺灣的產業結構主要是以服務業、高技術產業為代表,安徽以第二產業為主導,農業和服務業協同發展。安徽具有臺灣需要的市場、資源和勞動力,而臺灣則有安徽發展所需的技術和經驗。
“以安徽省會合肥為例,10月份海峽兩岸半導體產業高峰論壇在合肥舉行,合肥已成為臺灣半導體產業、集成電路產業投資最主要的地區之一。”據合肥市臺辦介紹,近年來,力晶科技、聯發科技、杰發電子、群聯電子、敦泰科技、宏芯微電子等一大批臺企紛紛落戶合肥。目前,安徽已經建成了涵蓋食品、農業、光電、機械等產業的一批臺灣產業園。
此外,到安徽創業的臺灣年輕人也越來越多。在合肥,有臺灣青年創業的308咖啡館,店主是一對年輕的兄弟,他們為了實現爺爺的“思鄉夢”,回到安徽創業。而臺灣小伙胡天在安徽淮南創辦的商業空間設計事務所,承接了許多本地的設計業務,事業發展越來越順。
對臺灣青年來皖創業,安徽省法學會港澳臺法律研究會會長、安徽大學臺灣研究中心主任郭志遠教授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首先是安徽經濟發展迅速,創業機會多;其次是安徽地理優勢明顯,承東啟西,與沿海地區相比,創業成本低;安徽也出臺了許多針對臺灣青年創業的優惠政策。
目前,皖臺交流在經濟、文化、教育和法律等方面全面展開,臺北到合肥的直航只需要兩個多小時,9點從臺北起飛,12點就能到合肥。”郭志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