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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慈善總會撥付2000萬元重特大疾病救助基金

2015-11-15
来源:香港商報網

  【香港商報網訊】記者王一偉報道:記者昨日從內蒙古自治區慈善總會了解到,2015年度內蒙古自治區重特大疾病慈善醫療救助專項基金2000萬元已經到位,內蒙古各級民政部門和慈善總會正有序開展救助資金撥付工作。

  該基金救助對象為具有內蒙古戶籍的城鄉低保對象、低保邊緣對象、五保供養對象、孤兒、城市“三無”等低收入困難家庭的重特大疾病人員及當地政府、民政、慈善部門審核認定的符合救助條件的重特大疾病患者;救助病種為兒童白血病、兒童先天性心髒病、終末期腎病(尿毒症)、乳腺癌、宮頸癌、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藥肺結核、艾滋病機會性感染、血友病、慢性粒細胞白血病、唇齶裂、肺癌、結腸癌、直腸癌、布魯氏杆菌病、胃腸道間質瘤、腎癌、肝癌、多發性硬化症、肺動脈高壓及其他突發性、罕見性重特大疾病;救助標准為扣除各項保險及救助、補助後個人自負部分在3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含5萬元)報銷20%;自負部分在5萬元以上7萬元以下的(含7萬元)報銷25%;自負部分在7萬元以上9萬元以下的(含9萬元)報銷30%;自負部分在9萬元以上11萬元以下的(含11萬元)報銷35%;自負部分在11萬元以上13萬元以下的(含13萬元)報銷40%;自負部分在13萬元以上的報銷6萬元。對於未參加城鄉醫療保險的,按城鄉保險比例等扣除應報金額後給予救助。

  患者可持旗縣(市、區)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病情診斷證明書、相關證件(城鄉低保證、五保供養證等)、接受各類醫療保險報銷或醫療救助的相關材料及個人身份材料到旗縣(市、區)民政局或慈善總會申請。

[责任编辑:董慧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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