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車失控造成的事故現場。 資料圖片
公交到站沒停車,成都男子李恩昱(化名)一怒之下,拍打、抓扯公交司機,之後釀成大禍。
公交車失控沖向對面車道,連撞7車方才停下,幾輛車甚至被擠進了路邊的圍牆。更糟的是,事故導致多人受傷。事後,該男子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被警方刑拘。(本報曾報道)
近日,該案二審宣判,成都中院認為雖車載監控因故障沒有記錄下男子抓扯公交司機的一幕,但多位乘客均願出面作證,判處李恩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並賠償相關損失6萬餘元。
事件回放/
男子拉扯司機 致公交失控連撞7車
近日,成都中院的判決書還原了整個事發過程。
去年1月6日10時許,李恩昱與母親譙某某搭乘826路公交車,前往華陽街道辦事處。在行駛至武警警官學院站台時,兩人本應在該站下車但公交車未停。
隨後,李恩昱從後面走到公交車駕駛員陳某某右後側,拍打其右肩部要求停車。在遭到拒絕後,李恩昱再次拍打並抓扯駕駛員右肩部,導致該公交車突然失控並越過道路中心雙實線,在與對面行駛的一輛面包車相撞後,又與道路左側的路燈及停靠在路邊的多輛轎車發生碰撞,後在撞倒警官學院的圍牆後停下。
事故造成多人受傷,其中5人輕微傷。事發當天,李恩昱被警方刑事拘留。記者了解到,第二天,就是他20歲生日。
現場直擊/
“擠”轎車進圍牆 釀損失24萬餘元
事發後,華西都市報記者曾第一時間趕到現場。這輛公交車車牌為川A85290,是成都鋒聖運業的線路車,事發時從雅居樂開往雙流(微博)機場方向,也就是武警警官學院門口外側由東往西的車道上。但失控後車子沖入內側車道,撞上了由西往東的多輛車,撞壞學院的一段圍牆和旁邊的電杆。
現場目擊者說,當時公交車左右搖擺,而後就完全失控,直接向圍牆方向沖了過去。由西往東的車輛根本躲閃不及,瞬間被撞得七零八落,其中2輛轎車和1輛微型面包車還直接被公交車橫推著,擠進了圍牆裏。後經鑒定,事故中損毀的8輛汽車、路燈電線杆及圍牆等,共計價值人民幣24萬餘元。
“當時公交車上有好幾個乘客受傷,下來都在罵一個小夥子,說這小夥子自己坐過了站,公交離站不能下客,他就拽搡司機。”目擊者江先生說。
警方調查/
車內監控壞了 抓扯現場未被拍下
公交司機為何到站不停車?鋒聖運業負責安全的崔經理說,當時該826路公交車是滿載,到武警學院站的時候,司機陳師傅曾問“有沒有人下”,喊了幾聲都沒人回應,於是就徑直開離了站台。
這時候,有個年輕男乘客沖到車前說他要下,陳師傅就說“等下一站下嘛,靠站才能下”。小夥子罵了幾句,堅持要中途停車,陳師傅回頭看了他一眼但沒搭理。之後,就有了後面發生的連環車禍。
但李恩昱拍打、抓扯陳師傅的一幕並未被車上的監控記錄下來。崔經理說,826路有的路段路況差,車子抖動厲害,車內監控系統的主板壞了,事發時沒有工作。事發後,警方對小夥子、司機及乘客做了大量筆錄。
終審裁定/
多名乘客證言 足以證實危害事實
事發10餘天後,雙流縣人民檢察院以李恩昱涉嫌犯過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李恩昱批准逮捕。隨後,該案在雙流法院開庭審理,一審判處李恩昱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成立,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
一審宣判後,李恩昱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訴,辯稱拍打駕駛員肩部力度較輕,不足以導致公交車失控。且稱不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主觀故意。
成都中院經審理認為,公交車司機到站未停車開門,並不能成為李恩昱以過激手段幹擾其正常駕駛、進而導致不特定多數人的生命和財產安全處於危險狀態的合法理由;案發後,車載監控視頻因設備故障缺失,但公安機關及時收集的多名車內乘客的證言,足以證實李恩昱在要求駕駛員停車被拒後,實施了拍打和拉扯駕駛員肩部的行為,導致公交車失控造成多人受傷和財產損失的事實。法院因此判決維持原判,且為終審裁定。
華西都市報記者 吳柳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