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政府日前發出《關于進一步做好城鎮棚戶區和城鄉危房及配套設施建設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摸清本地區待改造的各類棚戶區、城中村、城市危房的底數,按照“能做盡量多做”和“區分輕重緩急”的原則,抓緊制定和完善本地區2015—2017年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及實施方案。各盟市在編制城鎮棚戶區改造計劃的同時,要加快編制2015—2017年棚改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確定棚改安置住房小區配套基礎設施項目,以及與棚改項目直接相關的城市道路和公共交通、通信、供電、供水、供氣、供熱、停車庫(場)、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努力做到配套設施與棚改安置住房同步規劃、同步報批、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并對2014年年底前已開工的棚改安置房等保障房小區配套基礎設施情況進行排查,把配套基礎設施不完備的項目一并納入本地區配套建設計劃。
通知要求,各盟市要抓緊編制2015—2017年農村牧區危房改造計劃和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資金安排和政策措施,嚴格執行一戶一檔的要求,做好農村牧區危房改造信息系統錄入和管理工作,積極推進農房抗震改造,確保改造后的住房符合建設標準及安全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