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省發改委下發了《關于企業債券發行中公開選定中介機構的通知》,對企業債券發行涉及的承銷、評級、會計、法律、資產評估等中介機構做出規范性要求,“公平、公正、公開”選擇中介機構,做到條件公開、過程公開和結果公開。明確要求各地發改部門不得指定中介機構或劃定選擇范圍,不得干預發債企業選聘中介機構。
企業債發行存在諸多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是中介機構選擇,特別是券商選擇不夠透明,企業債審核過程的透明度不高,給權力尋租創造了空間。相對于證監會每周更新IPO審核信息,企業債正在排隊的發債申請有多少,核查周期延續多長時間,審核不通過的被否原因,外界都不得而知。
為什么中介成為“突破口?”省發改委副主任徐幸稱,從國外經驗看,中介越來越重要,公開選定中介的做法目前是全國首創,接下來還要繼續完善。
企業債發行亟待改革
一般而言,企業債分為城投債和產業債兩大類,主要由國家發改委負責審批發行。其中,城投債由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進行發行,主要是用于城市基礎設施等投資目的,在企業債中占絕對“大頭”。一直以來,企業債在引導產業結構升級調整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例如浙江截至去年底,已累計發行企業債券185支、融資規模2119.9億元、拉動投資6473.76億元。2014年,浙江發行企業債占全國近6%,居全國第二位,一系列重點工程,如杭州灣跨海大橋、西溪國家濕地公園、舟山大陸連島工程等都是通過發行企業債融資建成的。
但去年以來,伴隨債市整頓的不斷推進,相關企業債的發行審批環節負面新聞頻出。再加上2005年以來,銀行間交易商協會先后推出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中小企業集合債、超短融等品種,采用市場化的注冊制在信用債市場中逐漸成規模。同時,公司債市場也在加速崛起,在證監會的大力推動下,市場透明度和效率不斷提高。
“再不改革,企業債就會淪為‘城投債’和低信用等級債券的專屬品種,在市場上毫無競爭力。”一位不愿具名的銀行承銷人士說。不過,他坦言,近來發改委有關企業債審批機制改革,確實是試圖改變原來審核中存在的“條件不合理、標準隨意變、程序不透明、尺度不統一”等根本性問題。
先行先試改革的,如長興,作為省內發行債券最多的縣域,通過“前期篩選”、“中期評審”、“后期競價談判”三個環節來選定主承銷商,以承銷費率低價中標為原則,并和發行結果掛鉤,設立獎懲。這一做法已得到了省發改委的重視和肯定,有望在長興加大深度試點,并逐步在全省推開。
此前,債券市場信用事件頻發,多只中小企業私募債出現兌付困難,這使得發改委對其所監管的企業債風險有所提防。特別是企業債審批導致的權力尋租等案件后,發改委不斷提高企業債發行門檻,將“零風險”奉為審批準則。記者了解到,浙江自2003年開始發行企業債,至今已有12年時間,共兌付完畢8支債券,均沒有出現風險。
如何保證中介公平
中介機構在企業債發行過程中發揮著不可缺少的橋梁作用,但目前缺少規范管理。公開選定中介有哪些好處?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稱,希望通過規則的重塑,在競爭中擇優選優,把權力關在籠子里。通過公開選定中介,一可以削減企業債前期工作中的人為干擾因素,從源頭上預防腐敗;二是加強承銷商、評級、會計、法律、資產評估等行業的內部競爭,促使業務人員提升水平;三讓發行主體更為充分了解市場信息,降低發行成本,享受更優質服務。
《通知》一大亮點便是,省發改委將著手建立企業債券信用記錄體系,涵蓋從發行審批開始到到期兌付的全部過程。發行人和中介在浙江開展企業債券業務的主要情況將如實登記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并可公開查詢并作為日后開展相關業務的參考,并對違規人員予以懲戒。對于出現企業債券信用瑕疵的發行人或中介機構,將視其違約、違規或違法程度,給予記錄在案、市場準入限制、列入“黑名單”、暫停在浙江省相關業務資格等措施;相關個人視其違約、違規或違法程度給予內部懲戒、政紀、黨紀處分,或者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根據《通知》,采取招投標的方式公開選定企業債發行中的中介機構,如何保證中介篩選過程中的公平?省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稱,一是進行招標活動的信息要公開、招標文件要充分披露投標人做出投標決策、進行投標準備所必需的資料,投標過程和中標結果要公開;二是對所有投標人提供的標的信息要公平一致、投標程序一致;三是評審過程以量化指標為標準,要以專家意見為依據。
然而,由于公開選定中介仍是新生事物,《通知》下發至今三個月時間內,各地還在探索階段。中介機構選擇招投標的具體統一操作細則還需完善,各地缺乏相應的量化標準和專家隊伍,此外,還有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透露,企業債券發行涉及中介機構眾多,招投標程序較長,市場機會瞬息萬變,很容易錯過機會。對此,省發改委表示,將繼續完善提高招投標效率,把好政策落到實處,利用好企業債這一金融工具,創新品種,規范程序,加強管理,發揮好企業債券在“穩增長,促投資”中的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