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南京市所有行政執法部門將在半年內對全部執法權力進行量化、細化並公布實施。這意味著,今後罰款的額度、拘留的天數、扣押的期限,會變得“不好商量”或“沒得商量”。
根據新近公布的《南京市規范行政執法裁量權規定》,南京行政權力清單上的10種行政權力,包括處罰、許可、強制、征收、征用、獎勵、確認,共5000餘項權力事項,全部制定全市統一的行政執法裁量權基准,即對執法權逐一建立具體的細化標准,賦予裁量權明確的法律效力,一把尺子量到底,克服裁量的隨意性,抑制權力尋租,同一案情,只能有相同的處理結果。
執法不公和隨意執法,問題突出。規范執法裁量權,各地都在推進。南京市法制辦介紹,多數省市僅對行政處罰的裁量權進行細化,而南京將政府部門所有行政執法權量化、細化,作為辦案依據,此舉開了全省先河。
自由裁量權的彈性空間有多大?
南京市環保局法規處處長石勇說,法律賦予行政機關及執法人員一定程度自由處罰的權力,不少汙染案處理中,處罰結果可能相差數倍甚至數十倍金額。像《水汙染防治法》對超標排放的處罰,是責以限期治理,處以繳納排汙費數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處罰便有了彈性空間。在現行環保法規中,處罰金額自由裁量幅度較大,低則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高則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倍數最低1倍,最高5倍;罰款比例最低的10%以下,最高的50%以下。處罰方式有近40項,如對水汙染的處理,除限期改正、罰款,還有停產整頓、停業關閉、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責,采用哪種方式,都有彈性。
省內一家民營企業負責人介紹,公司一名新聘員工沒簽勞動合同,人社部門查處,按法律條款,可處500元至2萬元罰款,結果執法人員罰2萬元。企業對處罰不服,申請行政複議,結果敗訴。法院對行政訴訟案的判定,只是合法性審查,只要行政部門執法不違法,都支持原判結果。
“罰幾百,還是罰幾萬,全憑他一支筆,這是法律允許的,你一點辦法沒有。”上述負責人說,即便企業不違法,執法人員常上門檢查,也讓企業吃不消。最近,工商部門就多次上門檢查發票,對企業餐飲報銷發票提出質疑,認為企業靠請客戶吃飯,爭取訂單,搞不正當競爭。他只得四處找人,“努力協調”。
省內一位環保設備生產商直言,最懂法的就是執法部門,怎么處罰他們都不違法。他剛繳完一筆罰款,起初,執法人員要罰500萬元,拖了4個月,最後罰了10萬元,兩種結果都合法。他感慨,企業有法務部,有專家顧問,但最終還是靠關系。這位在市場摸爬滾打30年的民企老總抱怨,疏通人脈、維持關系耗費大量精力。他總結出兩條:盡量不違法;逢廟就燒香磕頭。
高彈性的行政處罰權影響環境管理,為確保結果公正,南京環保局6年前即啟用行政處罰裁量輔助決策系統,執法人員按表格要求調查、取證、檢測,最終處罰權交給電腦。所有處罰案件上網公布,人人可查。
去年以來,南京處理6起超標排放案,罰款無一相同,最少的南京高欣水務有限公司,罰了12.3萬元,最多的中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罰了24萬元。對此,無人提出異議,因為罰多少都是電腦算出來的,而非人為決定。南化公司多次受到環保部門查處,公司安環處處長唐世發說,每次查處,執法人員都把現場筆錄、現場照片、相關檢測數據輸入辦案系統,系統自動生成處罰結果,大家心服口服,用不著找人疏通關系。
一套較為完備的處罰決策軟件,背後是對成百上千種違法情況的分析總結,工作量巨大。南京市公安局啟動賭、毒、娼案件網上處理,輸入違法人和違法事實,網上辦案系統自動生成處罰結果。南京後宰門街道派出所教導員劉寧介紹,以前,基層派出所自由裁量權不小,不少案件,能罰款了事,也能關你15天;而現在,是罰款500元,還是拘留15天,不是領導,而是電腦告訴你。
大多數行政處罰權是通過分檔、分級,減少裁量空間。按《南京市容管理條例》,建設單位無許可處置渣土,可處以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款。該市鼓樓區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章曉勇說,這么大的處罰空間,極易導致權力尋租。去年,南京城管在3萬元和30萬元之間,以10萬元、20萬元為界,分成4個罰款等級,倒土多,罰款就多,減小自由裁量的空間。本報記者顏芳
【專家視點】
我國立法相對集中在國家層面,而國家立法強調原則,使用大量定性標准,如“可以”“從重”“從輕”“根據不同情節”“根據所造成的危害後果給予處罰”,執法缺乏量化尺度,自由裁量空間大,導致執法權濫用。南京建立全覆蓋的自由裁量權基准,解決法定授權如何公正執行,對依法行政具有現實針對性。
——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王太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