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梁君怡報道:從河北省環保廳獲悉,今年起,全省力推各級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采用委托第三方運行維護的模式,以保障全省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在統一的管理體制、制度和技術規定框架內運行,從制度上最大限度地擠掉環境監測數據的“水分”。
根據《河北省環境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運行維護管理暫行規定》,全省國控站、省質控站和定州市、辛集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運維經費,由省環境監測中心站和省環境應急與重汙染天氣預警中心,依據管理權限提出申請,報省環保廳審核後向省財政進行申請,列入省級財政預算。縣(市)空氣質量自動監測站的運維經費由市環保局向當地政府申請,列入財政預算,統籌解決。
該省規定,第三方運維單位及其負責人對監測數據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環保部門對運維單位的日常運行維護、質量管理行為進行監督,每年對其進行考評,並將考評結果作為合同續約、費用支付等事項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