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景德鎮訊 (記者邱西穎)日前,記者從景德鎮市紀委了解到,去年,該市認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等“兩個責任”落實,聚焦主責主業,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堅決糾正“四風”問題,重拳出擊懲治腐敗,大力推進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建設,在全省開展的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工作中取得優異成績。
該市出臺《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試行)》,明確了黨委主體責任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班子成員三個方面18項責任,規定了紀委監督責任的6項任務,固化了“責任報告、述責述廉、廉政談話、紀委約談、社會評價、檢查考核、責任追究”等7項保障制度。用好“任務分解、單位試點、述責述廉、輿論引導”四種手段,抓好任務分解,明確懲防體系。同時,強化考核嚴肅追責,將“兩個責任”列為年度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重點內容,對履責不到位者嚴肅追責。去年,共查處10名直接責任人,對5家單位主要領導進行了約談,對6名縣級領導干部進行了責任追究,給予4人黨紀政紀處分。
努力正風肅紀,構建作風建設新常態。該市在市、縣(市、區)兩級組建27個督查組,聯動開展明察暗訪60次,查處問題58起,處理100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40人。同時,面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郵箱等,先后9次通報25個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此外,開展“為官不為”專項整治,先后查處29起涉及違反工作紀律、干部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43人。開展會所歪風專項整治,關停20家含有“會所”性質的私營企業,取締15戶無照經營會所。開展國家工作人員防止利益沖突專項治理活動,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開展了自查自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