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新的《安徽省城鄉醫療救助實施辦法》日前出台,新規將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列入救助對象范圍,並明確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住院自負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
新規在低保對象,特困供養人員,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等傳統救助對象外,將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並首次界定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是指因醫療費用支出超過家庭負擔能力,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低保邊緣家庭標准的患者本人。在各類醫療救助對象中,重點加大對重病、重殘兒童救助力度,對符合條件的農村0至14周歲兒童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髒病患者予以重點救助。
救助病種方面,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不設限制,對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和當地政府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實施醫療救助,須是大病或重症慢性病。其中,癌症的救助病種范圍從此前的乳腺癌、宮頸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擴大到各種惡性腫瘤。救助標准方面,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人員不設起付線,在年度救助限額內,住院自付費用救助比例不低於70%,其中特困供養人員救助比例適當提高。對低收入醫療救助對象、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等設置醫療救助起付線,由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
城鄉醫療救助已連續9年被列為省政府年度民生工程項目,實施辦法經多次修改,救助對象和病種范圍不斷擴大。去年,全省城鄉醫療救助支出資金近11億元,惠及困難群眾391萬人次,同比分別增長14.5%和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