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記者從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視頻會議獲悉,廣西將用一年時間完成全區各級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從2016年1月1日起,將全面執行調整完善後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據規劃進行用地審批,同時停止執行對舊版規劃修改調整的文件。
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是在2005年前組織編制,基期年為2006年,目標年是2020年。隨著改革發展的深入推進,土地利用和管理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特別是第二次土地調查查明的耕地、建設用地等狀況與規劃修編時對比發生了較大變化,現行土地規劃與客觀實際、發展需求之間出現了一些不協調、不適應的情況,影響到規劃的權威性和嚴肅性,也不同程度影響到了地方的發展,迫切需要調整完善。
根據國土資源部總體要求,廣西國土資源廳制定了工作計劃安排:
第一個階段是2015年1月底前,自治區層面主要完成編制並發布工作方案、動員部署、中期評估報告的完善等3項工作。在市縣層面,要立即啟動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組,落實技術單位和工作經費,認真做好指標舉證論證等相關准備工作。
第二個階段是2015年3月底前,制定規劃主要指標調整方案。將采取“自上而下、上下對接”的方式,論證確定全區規劃主要指標調整方案。調整方案報自治區政府審批後,逐級分解下達各市、縣、鄉鎮主要指標。
第三個階段是2015年9月底前,完成各級規劃調整完善成果。其中,爭取在6月底前,率先完成報國家審批的南寧、柳州、桂林三市以及國家低丘緩坡試點梧州、玉林、防城港三市和靖西縣的規劃調整完善工作。
第四個階段是2015年12月底前,完成規劃成果上報國土資源部和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備案。
全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將曆時一年,時間緊、任務重。會議要求各地務必高度重視,作為近期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來抓,確保各項數據的准確性和規劃的嚴肅性。屆時,沒有完成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市縣,新增建設用地審批將受到影響。(記者 唐廣生 通訊員 黃尚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