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高校畢業生人數首次突破700萬大關,再創歷史新高,就業壓力進一步加大。每年9月至10月是大學應屆畢業生入職的最后一波高峰期,不少“90后”大學畢業生開始嘗試自由撰稿、開網店、當管家、做家教、教鋼琴、教畫畫、教游泳……工作不再限于投奔企事業單位,方向不再限于考研、考公務員,隱性就業正在成為擁有專長和技術的人才的一種新就業形式。
隱性就業同時可創業
畢業于旅游職業學院的王文璐已經在家晃蕩了一年多,一直沒有找到可心的工作,讓她產生了先“喘口氣”的想法:“看現在的情形,找合適的工作太難了。我準備在網上先開個小店,有空的時候再充充電。”她表示,身邊有個在網上開店的朋友,經營走上正軌后掙了不少錢,所以她也下定決心專心打理網店了,“賺錢不賺錢先不說,我也試試,至少算份自己的事業!”
畢業于大同大學的于婷婷,在學校各方面都很出色,卻因為學校名氣不夠響亮而四處碰壁。朋友介紹了一份短期工作給她,就是翻譯。憑著出色的外語水平,她很快完成了這份工作,報酬是1000元。這件事情讓她茅塞頓開,“為什么我一定要去公司就職呢?”有時她還會不固定地接手一些自由度較大的工作,比如做做婚禮主持人,雖然不穩定,但每月也是筆不小的收入。“和過去相比,生活也變得很有趣味,”于婷婷說,“但我不會一輩子都這樣打零工的,將來可能的話我想開一家翻譯公司。現在我還在學習日語,想趁年輕,多學一點東西。”
山西大學哲學社會學學院講師李雋說,“90后隱族”多數家庭環境還過得去,可以自由支配生活的條件相對比較成熟。跟“70、80后”相比,“90后”活得更加自我,認為做自己感興趣的工作很重要。據了解,目前越來越多有一技之長的人加入到隱性就業者行列,他們大多學的是設計類、藝術類、體育類、翻譯類和技術類等工作性質比較靈活的專業。
李雋表示,就業形式正在向多元化發展,隱性就業正成為一種新的趨勢。究其原因,其一,每年數百萬的大學生涌向職場,求職競爭壓力大,能找到一份自己滿意的工作極其不易。其二,求職者的就業觀念和形式發生轉變,現在的大學生在就業時更多考慮自己的興趣、愛好。其三,社會對勞務的需求呈現多樣性,這為隱性就業者的出現提供了市場空間。
隱性就業不是失業,而是就業甚至是創業,是新時代造就的新的就業形式。這種就業形式是對“顯性就業”的一種有效補充,豐富了勞務供給方式,分流了就業壓力,減緩了社會焦慮,也為經濟注入了活力。
隱性就業背后存隱憂
不少隱性就業者內心缺乏安全感,盡管有不少人每月賺的錢與在公司就職差不多,甚至更高,但“不知能干到幾時”的說法卻屢屢聽見,顯然這并不是他們的終極目標。
曹艷梅女士說,女兒小靜非常享受自己“自由職業者”的生活狀態,工作時間隨意,不用朝九晚五的坐班。她經常瀏覽網頁上媒體的約稿版面,選擇合適的題材投稿。面對小靜的悠然自得,曹女士卻是“心慌慌”。“沒有四金沒有保險,總是沒著沒落的。”而且,有時稿費能不能順利拿到手也讓人擔心。“女兒的同學曾幫人翻譯資料,辛苦了兩個禮拜,發過去之后那邊人就再也找不到了,一點證據都沒有。”這種隱性就業者經常忽略保護自己的利益。對此,李雋表示,只要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就應該簽署勞動合同。一旦勞動合同缺失,雙方不構成契約關系,勞動者的權益就很難得到有效保護。
“我的畫畫班挺紅火,賺錢也不少,自由自在的,比很多上班族都要好,但我家里不是很認可。”畢業于職業學院的郭欣就生活在家人的不理解中,“他們覺得這是不務正業,還是應該找一份穩當工作,我媽老是質問我‘要是生病了怎么辦,老了怎么辦,接不到活兒了怎么辦’。現在就業壓力這么大,穩定的工作不好找,我有時候想到將來,也挺鬧心。”
市場經濟由市場調節勞動力資源,隱性就業者積極面對就業形勢,尋求突破,自食其力的態度和市場精神相契合,其樂觀的態度和奮斗精神值得肯定。隨著高等教育大眾化的深入發展,大學畢業生中的隱性就業者將進一步增多,將來也可能由非常態向常態轉化。
但是,目前隱性就業者背后的權益保障缺位,社會缺乏足夠的理解、支持也是不爭的事實。隱性就業不便于政府管理,就業者的個人社會保障不足。之所以稱之為隱性就業者,是因為他們的職業狀態并未反映在政府有關部門的統計、記錄或其他管理勞動就業的形式中。如果就業統計方法能隨著就業形式的變化而調整,“隱性就業”可能就成為“顯性就業”。如果社會保障方式能考慮到各類就業人員的需求,也許這些就業者的社會保障也不成問題。
制度保護隱性就業者
由于隱性就業族與用人單位之間沒有固定的勞動關系,往往也沒有固定的勞動場所、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其權益很難得到有效保護,相關人士建議要從制度上來保護他們,同時加強就業引導。
盡快建立覆蓋全體勞動者的社會保障體系,使大學生隱性就業者“應保盡保”。在市場化的就業環境下,不管什么性質的用人單位,都必須為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金。同時,加大征繳和稽查的力度,利用國家強制力量向所有用人單位全額征繳社會保險金;對于少繳或拒繳者,加大其“違約”成本,依法給予嚴懲。只有這樣,隱性就業者才能解除后顧之憂。
切實加強對用人單位的監管,確保隱性就業大學畢業生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在招雇隱性就業者時,有不與之簽訂勞動合同的,有合同條款明顯不利于被招雇者的,還有不完全履行甚至拒絕履行法定義務的。對此,勞動部門應該加強監管,使大學生隱性就業者有能力、有條件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地談判,尤其是當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能夠通過法律途徑得到補償,而這樣的用人單位也必須付出經濟上和聲譽上的代價。
積極引導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使其眼光不只局限于大城市。大學生隱性就業的出現并增多,源頭在于大學畢業生競相進入大城市謀職創業。過多的畢業生集中于大城市,對用人單位來說,確實有利于人力資源的優化配置,但對大學畢業生來說,極有可能造成人力資源的浪費。一方面是大城市的人才貶值,大學生“就業難”;另一方面在基層、在邊遠地區、在艱苦崗位上,對大學生有著大量需求,卻鮮有人“屈就”。面對人才市場上的結構性矛盾,對于高等學校來說,可以從擇業觀教育入手,使大學生認識到基層蘊藏著無數的成才機會,在大城市就業市場已趨于飽和的情況下,選擇到基層是理性的、現實的;對于各級政府來說,可以在給予服務基層的大學生更多優惠政策的同時,建立起科學規范的管理體系,不僅要為他們的工作和生活提供最基本的保障,而且能為他們今后的優先發展和自由流動創造條件。(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