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報訊】記者曹晶晶、實習記者梁君怡報道:日前,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公告,將河北省銜接國務院取消和調整行政審批事項、河北省政府部門2014年第二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有關情況,向社會公開。
今年7月,國務院印發《國務院關于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行政審批事項36項、下放17項,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11項,決定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31項。河北省銜接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事項12項,對應取消河北省行政審批事項13項。接收國務院有關部委下放行政審批事項14項,其中,13項由河北省政府相關部門接收,1項由河北省政府部門接收后進一步下放。銜接改為后置審批的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31項。銜接取消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另行公告。
同時,經河北省政府研究決定,河北省政府部門2014年第二批自行取消和下放事項53項,其中,取消15項,下放管理層級34項,轉移給社會組織4項。各有關部門要相應調整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和歷年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對公布取消的事項,堅決停止審批,做好后續監管,防止出現管理漏洞。對下放管理層級的事項,要做好接收工作,規范審批行為,防止出現管理脫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