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记者从省安监局了解到,我省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8000余万元,用于2014年度关闭金属非金属矿山小企业。
据了解,2014年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支持范围是:2014年3月31日以前完成关闭、符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但未获得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的小企业。支持重点是钢铁、有色(含稀土)、建材、机械、化工、轻工等行业产能严重过剩、技术工艺落后、资源能源浪费、环境污染严重、安全隐患突出的小企业,以及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依法做好金属非金属矿山整顿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列入整顿关闭范围的金属非金属小矿山实施的行政性关闭。截至2013年,我省已关闭非煤矿山、尾矿库545座。
本次全省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从2014年4月30日开始,由省安监局、省财政厅初步审核,报国家安监总局会同财政部最终审核。近日,财政部确定了我省符合2014年中央财政补助关闭小企业规定的名单。全省共有169家金属非金属矿山小企业符合补助条件,涉及补助人员共7270人,人均获得补助11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