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记者梁君怡报道:近日,从河北省公安厅获悉,河北将从9月15日起,在全省启用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据悉,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的管理政策不变,证件申请受理渠道和审批条件不变,收费标准不变。在办理环节,除须采集(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或者核验指纹信息外,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的申办渠道、程序及条件与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完全一致。
同时,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和贴纸签注可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内地居民,可继续申请贴纸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更加便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参照电子卡式旅行证件的国际标准设计印制,大小与居民身份证或信用卡相当,携带和使用更为方便;证件内嵌智能芯片(内存持证人基本资料、照片及签注等信息,供内地出入境管理部门、边检机关及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共享读取),外覆新型激光防伪膜,采用十几种安全防伪措施,防伪性能更强;成人证件有效期由5年延长为10年,往来港澳签注可在证件背面重复擦写,无需频繁换证,进一步降低了持证人办证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