滚动新闻:
香港商报官网 > 陕西 > 商报专稿

陕西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新闻

2014-08-28
来源:香港商报

  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

  【香港商报讯】记者路易报道:陕西省司法厅把每年的9月1日确定为本省的法律援助宣传日。从2011年起连续四年将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民生工程,累计投入资金2100万元。三年多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000余件,受援人数84950人,挽回损失合计9.8亿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537000人次。

  陕法律援助建成了“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在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法律援助机构共118个。依托工、青、妇、残联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3000余个,在村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省、市、县、乡、村“五位一体”、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省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体系。以《陕西省法律援助条例》为依据,制定了《陕西省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基本标准》、《陕西省法律援助经费管理办法》、《陕西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检查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法律援助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陕西省法律援助人员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了法律援助机构的岗位职责、工作程序、法律文书、资金管理、业务培训等,涵盖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体系基本形成。

  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除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提供法律援助外,将服务范围扩展到了就业、就医、社保、拆迁等方面,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年增速达到2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

  开通“12348”法律援助专线电话,电话咨询量达到145000人次。建立低保人群信息档案,发放法律援助卡(证),组建法律援助“出诊队”,开辟“农民工绿色通道”,“农民工接待岗”,开展一站式、预约式、上门式服务等。

  此外,全省法律援助机构还参与各级政府涉法信访接待工作,引导困难群众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下一步,大力实施省政府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强基础,强管理,强服务,让更多的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并拟邀请省人大对本省《法律援助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视察,通过调研,修改条例,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责任,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同时放宽经济困难标准,降低受援门槛,适应困难群众法律需求。围绕促进解决涉及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热点问题,积极组织办理劳动争议、食品药品安全、医疗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重点做好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

[责任编辑:刘宇婷 ]
网友评论
相关新闻
图片新闻 点击排行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