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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陕西人均可支配收入12165元

2014-08-20
来源:华商报

  目前,除黑龙江省外,全国30个省级行政区都公布了2014上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华商报记者查询发现,上半年陕西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65元,排名第18位。

  国家统计局资料显示,上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959元,同比名义增长9.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1%。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天津、福建七个省市的城镇居民收入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从收入同比增幅来看,新疆、青海、贵州、江西、甘肃、湖北、吉林、广西、湖南、安徽、陕西、福建、辽宁、内蒙古、四川、河南这16个省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超过了全国水平。新疆增幅最高,达到11.5%,其次是青海为11%,贵州和江西两省增幅同为10.1%,并列增幅第三位。宁夏增幅最低,仅为8.1%。陕西2014上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165元,位列第18位,同比增幅为9.8%。

[责任编辑:郑婵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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