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广西消委会了解到,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737件,与2013年同期相比增加116.13%,家电、网上购物及电信类商品和服务为上半年投诉热点。
新《消法》规定,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等耐用商品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使得困扰消费者的“举证难、鉴定难”问题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也进一步激发了消费者的投诉热情。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消委会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的投诉为166件,占投诉总量的22.5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为93.02%。
互联网购物因虚假信息泛滥,质低价高,非现场远程交易等特点极易引发消费纠纷。新《消法》实施后将网上购物纳入调整范围,提高了经营者消费欺诈行为的赔偿金额,使得由此导致的消费纠纷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为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调解此类消费纠纷提供了保障。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互联网服务类纠纷共25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了31.58%。
电信服务投诉率首次出现下降,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为10.26%。广西消委会认为,电信服务投诉依然是今年上半年的投诉热点。但是,随着新《消法》的实施,电信服务商通过规范套餐内容,开通各种收费项目前需征得消费者同意等服务,使得投诉数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出现了显著下降。(吴家跃 李佩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