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向省政府有关部门征集2014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项目。之后,我省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据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及省政府各行政机关职责等有关情况,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列入本年度省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项目。据悉,今年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经费由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拨款,预算金额为750万元。
今年,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编委办、财政厅和省工经联联合制定了《2014年省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实施办法》。《办法》明确提出,省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是省政府有关部门,承接主体是具有承担项目实施能力,能够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项目成果,且在承担购买服务项目和服务会员企业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并依法在省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注册的全省性行业协会(含商会、联合会、促进会等)。今后,省政府有关部门自身承担有困难,确需通过向行业协会购买方式来完成的事务将适用该《办法》。省政府各部门将逐步探索将行业管理与服务、社会事务管理与服务、专业技术管理与服务等方面的职能,向有条件的行业协会转移的方式,以便更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办法》规定,省政府购买行业协会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政府委托的行业政策研究及制定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行业统计、调查和分析,政府组织行业重大投资、改造开发项目的调研论证,政府开展职工职能培训、职业注册人员资格培训,政府开展的行业监测检查、评估,组织行业内驰名商标、名牌产品等培育与推荐,组织开展产业损害调查,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调查及对外贸易争议协调和应诉。政府委托或需要的其他行业协会服务,主要是对当前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的专题调查研究等临时性服务工作,如环境治理、污染源问题、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新型城镇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有关问题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