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记者从海南省工商局获悉,该局执法局在7月11日接到群众举报,在海口市某粮油交易市场仓库查获海口某公司仿冒安徽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大米1919包(11.585吨),查获仿冒的包装袋2万8千多个。
据了解,7月11日,省工商局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群众举报,前往海口市某粮油交易市场仓进行调查。当日上午,执法局从上午8时30分开始对被举报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监控。一般情况下,该粮油市场9点前基本开门营业,因当天停电,当事人到了中午还迟迟未见开门。直到下午2点左右商家才将仓库打开,执法人员随即随即亮明身份,进入仓库内展开调查,发现该仓库里堆放了很多自制的某品牌包装袋(共28800个),标注的生产厂家是安徽一家大米生产企业。不仅是包装冒牌,执法人员现场还查获已包装好的仿冒大米1919包,共计11.585吨。
执法人员还发现,商家用两种价格低廉的大米掺和搅拌,自行抛光,用假冒的包装袋打包缝合,冒充安徽这家企业生产的大米对外销售。经过连续6小时的工作,执法人员将所有仿冒的大米和仿制的包装袋登记查扣。
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执法人员从海口这家公司销售台账和销售单据中获悉,部分仿冒大米已流入我省东方、乐东等市县。省工商局“顺藤摸瓜”立即通知东方、乐东、陵水等三地工商局立即对涉案商户进行检查。
至当日下午7点前,各市县工商局均反馈了检查结果:东方市工商局检查4家商行,查获涉案大米648包;陵水工商局检查2家,查获涉案大米104包;乐东工商局检查了3家,查获涉案大米96包。目前这批被查获的共计2767包假冒大米,均已经被各地工商部门查扣,案件调查取证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涉事企业将面临着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