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商报讯】记者曹晶晶、实习记者梁君怡报道:近日,河北省卫生计生委、河北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了《河北省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提出到2015年,全省村医继续医学教育总体上实现全覆盖,力争90%的村医具有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所占村医比例应达到30%。
新规划提出,各地要通过自学、上级医师岗位指导、例会学习、集中培训等多种适宜方式,有针对性地对村医实施培训。要严格落实村医定期在岗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村医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设区市应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村医进行轮训,村医原则上每3—5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河北省还明确提出,对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按规划组织的村医在岗培训,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得向村医收取费用。鼓励在岗村医参加学历教育,同级财政可适当予以补助。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建立培训绩效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培训资金拨付挂钩。应健全村医培训激励机制,把村医培训纳入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将参培过程及培训结果作为村医考核、聘用、执业再注册及政府补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