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江西省财政厅发布消息,该省正式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试点。
对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交由社会力量承接,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保障体系,促进政府从传统的公共服务生产者向组织监管者转变。
据悉,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发布的试点目录,2014年江西省将在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14类公共和公益事项中选择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城市保洁绿化、道路养护和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服务等25个项目进行试点。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胡强表示,今后,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购买。在资金安排上主要是在既有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不新开口子,不新增资金,防止一边购买服务、一边又养人办事“两头占”的现象发生。江西省还将以此为契机,加快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动事业单位与主管部门理顺关系和去行政化,推进有条件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公开、平等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竞争。